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移交生产前,必须经()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按管理权限组织防突专项验收;未通过验收不得移交生产。
突出矿井的巷道布置应当()井巷揭穿突出煤层的次数。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和突出矿井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接受煤矿()级以上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防突专项培训。
突出矿井的防突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次煤矿()级以上培训机构组织的防突知识、操作技能的专项培训。
石门揭穿突出危险煤层的防突措施主要有震动爆破或远距离爆破、抽放瓦斯和钻孔排放、()和()、()等。
突出矿井的防突员专项培训包括()以及有关防突的规章制度等内容。
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及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突专项设计。设计应当包括()、采区巷道布置、采煤方法、通风系统、防突设施(设备)、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等内容。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和突出矿井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接受煤矿()级及以上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防突专项培训。
突出矿井中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前,具有独立的、可靠的通风系统。
在新建突出矿井的初步设计或有突出的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中,对突出煤层都必需编制()专门设计。专门设汁应包括()、煤层开采顺序、()、通风方式、()、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保护层的选择或()瓦斯、局部防治突出措施等内容,报矿务局总工程师()。
突出矿井的新采区和新水平进行开拓设计前,应当对开拓采区或开拓水平内平均厚度在()m以上的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评估。
突出矿井的防突员,每年必须接受一次煤矿()及以上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防突知识、操作技能的专项培训。
()能详细反映一个采区、一个煤层的瓦斯地质情况;能为防突措施的编制和突出危险性的分析提供详细的资料。
有突出煤层的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移交生产前,应由煤矿企业对防治突出专门设计部分()。在验收中,发现防治突出专门设计中规定的工程、()和()不符合规定时不得()。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和突出矿井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接受煤矿二级及以上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防突专项培训。专项培训包括()等内容。
井筒揭穿突出煤层的防突专项设计,报()审批。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和突出矿井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接受煤矿()及以上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防突专项培训。
突出矿井的防突人员,专项培训的内容有:防突的理论知识、突出发生的规律、()以及有关防突的规章制度等。
()能详细反映一个采区、一个煤层的瓦斯地质情况;能为防突措施的编制和突出危险性的分析提供详细的资料。
新建矿井和冲击地压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新煤层有冲击地压危险的,必须编制防冲设计。防冲设计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突出煤层的每个煤巷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都应当编制工作面专项防突设计,报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
低瓦斯、高瓦斯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须编制瓦斯综合治理专项设计,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须编制防突专项设计,并经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
突出矿井的防突员,属于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必须接受此煤矿三级及以上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防突知识、操作技能的专项培训()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规定:突出煤层的每个煤巷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都必须编制工作面防突专项设计,报煤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