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乙申请对债务人甲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人民法院受理了其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宣告甲公司破产前,下列人员中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有()。
甲公司因负债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破产申请受理后所实施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甲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后相关当事人实施的下列行为中,符合规定的是()。
甲债权人由于长江公司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于是对长江公司提出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长江公司破产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有( )。
甲债权人由于大同公司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于是对大同公司提出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大同公司破产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有( )。
甲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并指定乙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债权人会议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现乙公司提出拟受让甲公司的全部库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乙会计师事务所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无须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下列各项中,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有()。
中南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天一公司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但中南公司以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为由表示异议。天一公司遂提出各种事由,以证明中南公司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有()。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
S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对S企业提出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S企业破产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有()。
广昌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但公司认为企业破产的成本太大,而且债权清偿比例不高,于是同债权人协商并向法院申请重整。请问,广昌公司的下列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中南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天一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但中南公司以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为由表示异议。天一公司遂提出各种事由,以证明中南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有()。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原文”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和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以上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S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对S企业提出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S企业破产前,可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主体包括( )。
甲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后相关当事人实施的下列行为中,符合规定的是: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下列各项中,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是
2018年5月,甲公司因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乙公司向人民法院申报破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该申请,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申报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雅新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到2018年时外债高达20亿元,濒临破产。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帮助下,公司本想重组自救,但未成功。2018年4月,多家银行向该公司所在地法院申请破产重整。4月29日,法院裁定准许该公司重整,并确定兴达会计师事务所为重整管理人。6月28日,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使重整取得了债权人的理解和支持。11月8日,法院召集全体债权人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重整计
在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后,下列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行为符合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是()。
S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对s企业提出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S企业破产前,可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主体不包括()。
甲公司因拖欠乙公司到期货款无法偿还,乙公司请求法院对甲公司资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仍无法清偿债务。债权人丙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甲公司破产。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对破产申请受理异议不成立的情形有()。
雅新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到2008年时外债高达20亿元,濒临破产。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帮助下,公司本想重组自救,但未成功。2008年4月,多家银行向该公司所在地法院申请破产重整。4月29日,法院裁定准许该公司重整,并确定兴达会计师事务所为重整管理人。6月28日,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使重整取得了债权人的理解和支持。11月8日,法院召集全体债权人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重整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