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人以要约收购方式收购上市公司,在依照规定报送有关收购报告书并公告收购要约后,即可在收购要约的期限内实施收购。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收购要约的期限为不得少于(),并不得超过()
收购人以要约收购方式收购上市公司,在依照规定报送有关收购报告书并公告收购要约后.即可在收购要约的期限内实施收购。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收购要约的期限为()。
收购人在依照前条规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在上述期限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现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及时告知收购人,收购人不得公告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日,并不得超过()日。
要约收购中,董事会以下哪些行为符合规定?() Ⅰ董事会向股东提出不接受要约条件的建议 Ⅱ董事会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Ⅲ利用公司资源向收购人提供财务资助 Ⅳ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后,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决议对外进行投资,取得重大收益,对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关于预受要约的规定,下列叙述正确的有()。 Ⅰ预受股东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办理预受要约的相关手续 Ⅱ收购人应当亲自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 Ⅲ收购期限届满,发出部分要约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受的股份 Ⅳ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 Ⅴ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收购人擅自变更收购要约的,在改正前,其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份均不得行使表决权。()
在要约收购上市公司方式下,收购人在依法规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公告收购要约后,即可在收购要约的期限内收购,根据有关法规,收购要约的期限是()。
收购人未按照本法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义务或者擅自变更收购要约的,责令改正,给予( )处分,并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收购人公告被收购公司收购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个月内,财务顾问应当对收购人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收购公司向目标公司的管理层和股东发出收购该企业股份的要约,并按照依法公告的收购要约中所规定的收购条件、收购价格、收购期限以及其它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称为()
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在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的同时,将不少于收购价款总额的()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银行。
关于上市公司收购中的收购价格,以下说法符合规定的有()。 Ⅰ上市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回购报告书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 Ⅱ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Ⅲ要约收购的,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Ⅳ上市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回购报告书公告前2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
采取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的,收购协议达成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自收购人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个月内,财务顾问应当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等方式,对收购人及被收购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中的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Ⅰ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应当重新编制并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 Ⅱ重新编制并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应报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同时通知被收购公司 Ⅲ变更后的要约收购价格不得高于变更前的要约收购价格 Ⅳ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变更收购要约 Ⅴ出现竞争要约时,发出初始要约的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距初始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不足15日的,应当延长收购期限,延长后的要约期应当不少于15日
收购人以要约收购方式收购上市公司,在依照规定报送有关收购报告书并公告收购要约后,即可在收购要约的期限内实施收购。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收购要约的期限为()
收购人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要约收购的,对同一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价格。
在要约收购中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在做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的同时,将不少于收购价款总额的()作为履约保证金,存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银行。
收购人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要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收购人以要约收购方式收购上市公司,在依照规定报送有关收购报告书并公告收购要约后,即可在收购要约的期限内实施收购。根据证券法规定,该收购要约的期限为( )。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收购人做出提示性公告后,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可以()。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收购要约的变更,下列说法错误的有()Ⅰ.不得提高收购价格Ⅱ.可以缩短收购期限Ⅲ.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一律不得变更收购要约Ⅳ.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及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Ⅴ.不得减少预定收购股份数额
收购人未按照证券法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在改正前,其持有被收购公司股份超过30%的部分不得行使表决权()
上市公司要约收购过程中,预受是指被收购公司股东同意接受要约的初步意思表示,在要约期满前不构成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