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一类放射性物品的,托运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辐射监测机构对其表面污染和辐射水平实施监测,辐射监测机构应当出具辐射监测报告。
国家对从事放射性污染防治的专业人员实行资格管理制度;对从事放射性污染监测工作的机构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地面水源污染监测根据什么原则确定水质监测点?
放射性污染源监测的目的()。
根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托运一类放射性物品的,托运人应当委托()辐射监测机构进行表面污染和辐射水平实施监测,辐射监测机构应当出具辐射监测报告。
工作人员离开放射性工作区需要进行表面污染监测,污染水平超过()规定值的,需采取去污措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对于环境质量和区域污染源现状调查监测点位的布设原则是()。
在中核运行,用于监测人员皮肤放射性污染的仪表为()。
托运二类、三类放射性物品的,()应当对其表面污染和辐射水平实施监测,并编制辐射监测报告。
在中核运行核电厂,用于监测人员工具放射性污染的仪表为()。
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中,其现场采样监测仪器设备的选择、确定原则不包括()。
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的放射性工作人员进厂房要更换工作服,出厂房要进行淋浴,接受()表面污染监测。
综合污染型土壤监测布点采用综合放射状、均匀、带状布点法,不采混合样,便于掌握工程及生产对土壤影响状况。
托运()类放射性物品的,托运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辐射监测机构对其表面污染和辐射水平实施监测,辐射监测机构应当出具辐射监测报告。
环境监测的内容按监测对象分为()以及固体废物监测、生物污染监测和放射性污染监测等。
托运()放射性物品的,托运人应当对其表面污染和辐射水平实施监测,并编制辐射监测报告。
1125.《放射性物质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托运()类放射性物品的托运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辐射监测机构进行表面污染和辐射水平监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核动力厂等重要核设施实施()监测,并根据需要对其他核设施的流出物实施监测。
体内污染监测有两种方法:一是通过体外测量来估算体内放射性核素;二是通过()和其他生物样品分析来估算体内污染量。
《放射性物质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要求,托运()放射性物品的托运人应当进行表面污染和辐射水平监测,并编制辐射监测报告。
大气监测布点原则应根据当地(),确定以可能对产地大气造成污染的污染源下风向为监测重点,同时兼顾产地内部可能的污染。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24条第二款规定:监督性监测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费用由()预算安排。
20、环境监测污染物遵循优先监测的原则。
装过放射性物质()的货车、苫盖的篷布及有关用具,卸后应由()环境保护部门认定的有资质的辐射监测机构()对α、β、γ发射体的污染水平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应低于规定的限值,达到要求后方可排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