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国有土地,(),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建设单位的使用权。
建设用地管理的步骤是,用地单位持国家批准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程序中,经批准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由土地所在地的()组织实施。
( )应当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兴建集贸市场应当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到当地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和土地部门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办理登记手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用地的申请、审查、报批工作,对应受理的建设项目,在()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等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审查。
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建设单位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对于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省级(含)以上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国家、省级重点公路贷款项目,在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意见)和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国土部门)出具优先保证落实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承诺后,可先行发放贷款,并可在贷款发放比例最多不超过()前取得项目建设用地批准书。
建设用地审查应当实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度。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国家凭借行政权利进行()的方式,土地使用人为获得该种权利首先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程序中,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用地单位颁发(),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属于闲置土地的范围。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程序中,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向建设单位颁发()。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程序中,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在收到申请之日起()d内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和管线工程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批准。A.省级
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和管线工程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批准。
建设用地审查需要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各项方案经批准后,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批件后()日内将批复发出。 A.15B.14C.7D.5
集体土地征收审查时,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应当受理,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日内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批准。
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让的土地,出现()情形时,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建设单位的使用权。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在收到申请之日起()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A.60B.35C.45D.30
国家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和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用地的,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征用集体土地,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服从国家需要,不得阻挠。建设单位征用的集体土地,其土地所有权属国家,用地单位只有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