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执行社区戒毒期间因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先执行社区戒毒再执行行政拘留。
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吸毒人员如何处置?
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参与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应当()。
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
戒毒是指吸毒人员自愿,或者由国家强制戒除其吸食、注射毒品瘾癖的过程。()
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但毒瘾未发作时可以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应当通过信函、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申请注销驾驶证。
凡是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的人,不得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实践中应注意,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收入强制戒毒所。应当限期在强制戒毒所外戒毒,由其()负责监督、管理: (1)患有急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未满1周岁婴儿的; (3)其他不适宜在强制戒毒所戒毒的。
经强制隔离戒毒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构成吸食毒品罪。
对私藏或者吸食、注射毒品,隐匿违禁物品的戒毒人员可以实行禁闭。
实践中应注意,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收入强制戒毒所,应当限期在强制戒毒所外戒毒,由其()负责监督、管理:(1)患有急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未满l周岁婴儿的。(3)其他不适宜在强制戒毒所戒毒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吸食或者注射毒品、服用抑制神经的精神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参与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应当()A
禁毒知识题库:对吸食毒品成瘾人员,()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食毒品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行业示范条款,机动车盗抢险保险条款规定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不属于保险责任()
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作出()决定。
车辆驾驶人涉嫌吸食、注射毒品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驾驶车辆的,应当按照《吸毒检测程序规定》对车辆驾驶人进行吸毒检测,并通知其家属,但无法通知的除外。()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
因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而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机动车驾驶人,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行政许可法》对注销的规定,以及立法法、行政许可法或行政法学的其他知识和原理,请分析《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七条对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各种情形的规定有无不合法或不合理之处,并进行分析。至少分析两处以上。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八)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