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不得在平衡铁路装卸线钢轨外侧()米以内行驶。
线路、桥隧人员在线路上进行作业,下道避车横向距离距钢轨头部外侧不得少于()米。
道口铺面沿道路方向的铺设长度应延伸至最外侧钢轨0.5-2.0米。()
列车运行速度160km/h及以上区段,接发列车人员接车位置的设置应距钢轨头部外侧不少于()m处的安全地点。
司机鸣笛标高度底角距路肩地面高度2.2米,立柱距钢轨头部外侧不小于2.2米。()
线路两旁堆放的货物,距钢轨头部外侧不得少于()米。
机动车不得在平行铁路装卸线钢轨外侧()米以内行使。
栅栏距离钢轨外侧不少于2.0米:道口每侧栅栏应高出地面1.0米以上。
铁路营业线路两旁堆放货物,距钢轨头部外侧不得小于()米,站台上堆放货物,距站台边缘不得少于()米。
当120km/h<Vmax≤160km/h时,作业人员应距钢轨头部外侧不小于2m处下道避车。()
货位是装车前或卸车后()的地点,距同侧钢轨外侧1、5米至5米之间。
卸下货物距钢轨头部外侧不得少于1米()
道口铺面沿道路方向的铺设长度应延伸至最外侧钢轨()米。
栏杆(门)设置在距钢轨外侧()米以外。
凡存放在装卸场所内的货物,应距货物线钢轨外侧( )米以上,并应堆放整齐、稳固。
凡存放在装卸场所内的货物,应距离货物线钢轨外侧()米以上。应堆放整齐,稳固
作业人员下道避车时应距钢轨头部外侧距离:υmax≤120km/h时,一般应满足2m()
线路两旁堆放的货物,距钢轨头部外侧不得少于1.5米()
货物堆放距钢轨外侧少于 米,不得进行调车作业()
作业人员下道避车应距钢轨头部外侧不小于()米,且不准到邻线避车。设有避车台(洞)的桥梁(隧道)应进入避车台(洞)避车。《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3.2.3条
在下道避车时,人员应距钢轨头部外侧()米,机具2.5米以外
道口岗位作业避车列车通过道口时,道口看守员必须提前出屋立岗,立岗接车位置应距钢轨头部外侧3 m以上道口看守员必须按规定及时关闭道口栏木,监视机动车辆及行人情况,正确处置突发事件
人员下道避车时距钢轨头外侧距离不小于米()
作业人员下道避车时应距钢轨头部外侧距离不小于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