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按锅炉建成使用年限分为两个阶段,Ⅱ时段是指2001年1月1日起建成使用的锅炉,其中包含在Ⅰ时段()。
对水体、大气环境排放污染物时,由施工单位(乙方)按国家规定缴纳()。
工业窑炉、炼焦炉和水泥厂的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点的设置,应统一按《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中的要求进行。
按污染物排放的时间,大气污染可分为()
大气污染物按存在形态可分为两大类()。
现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了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按污染源所在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类别,执行相应级别的排放速率标准。关于各类功能区污染源执行的标准,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按污染物存在形态分,可以分为()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新污染源分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在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内,属于()超过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应按规定限期治理。
大气污染源按排放空间高度可分为:()。
根据GB1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煤锅炉的过量空气系数按()进行折算。
污染源按其存在形态可分为点源,线源,面源,例如,烟囱排放烟气是点源污染。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按锅炉建成使用年限分为两个阶段,I时段是指()前建成使用的锅炉。
依照污染物存在的形态,大气污染物可分为()。颗粒物污染物按其粒径大小,又可分为:①()、②飘尘,飘尘又称可吸入粒子(IP)。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按锅炉建成使用年限分为两个阶段,执行不同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在Ⅰ时段建成使用锅炉中需要扩建、改造的锅炉,其烟尘排放浓度按()浓度限值执行。
大气污染物按存在状态分为几类,各有哪些代表性污染物质?
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01)中,按照锅炉建成使用年限分为两个阶段,执行不同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在Ⅰ时段建成使用锅炉中需要扩建、改造的锅炉,其烟尘排放浓度按照( )浓度限值执行。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按照锅炉建成使用年限分为两个时段,其中Ⅱ时段是指() 建成使用的。
某企业2018年3月向大气直接排放二氧化硫.氟化物各10千克,一氧化碳.氯化氢各100千克,假设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税额按1.3元计算,该企业只有一个排放口。对应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单位:千克)分别为0.95.0.87.16.7.10.75。该企业3月大气污染物应缴纳环境保护税()元。
污染物在某种环境介质(大气、水、土壤等)中的存在形态和数量是指()
大气污染源按排放时间可分为()。
大气质量控制标准按其使用的范围可以分为: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警报标准()
当大气污染控制设备关停、出现故障或者排放与许可证、法规要求存在背离时,工厂应立即采取所有切实可行的措施纠正运行,降低任何受管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按照污染物的形态,大气污染物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