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货物贸易管理政策规定,企业办理出口收汇退汇支出时,银行无需审核外汇局签发的核准件,根据企业自身需求从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企业待核查账户直接支付()
()是指进口单位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货到付款项下进口付汇的同时提供核销单证,由外汇指定银行负责审核核销单证并完成对外支付。
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经营进口业务的境内机构,以通过境内银行购汇或从外汇账户支付的方式支付进口商品货款的,哪些情况需按规定办理贸易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银行办理A类企业付汇,对于因企业分立、合并等原因导致进口与支出主体不一致的支出业务,应审核外汇局签发的《登记表》()
除货到汇款实行自动核销管理以外,进口单位通过其他结算方式办理对外付汇手续的,应在最迟装运日期后()天内,填写《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持付汇凭证中“核销主体留存联”等相关有效付汇凭证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到货核销手续。
进口单位受()外汇局进口付汇核销的监管
银行对已经申报和传送成功的付汇及商品到货电子信息进行数据修改或删除的,应在()工作日内通知外汇局进口付汇核销部门,并将盖有本行业务公章的申报数据修改书面说明逐笔报送外汇局,否则将按违规登记并处理,以确保进口核销数据准确无误。
未被列入“对外支付进口单位名录”的或列入有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的机构在办理进口开证及售付汇业务时,需提供外汇局签发的()以及其他有效商业单据。
根据《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跟单信用证/保函方式和跟单托收方式结算的贸易进口,核销时必须凭()办理。
凡进口限制进口技术(指列入《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中限制进口类技术),在办理技术进口合同售付汇手续时,须出示外经贸主管部门颁发的(),经外汇指定银行审核无误后,方能办理售付汇手续。
进口企业在货物进口后,进口单位或者代理人凭海关出具的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证明联)向外汇管理局指定的银行(原付汇银行)办理付汇核销。
我行某客户被列入“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的,我行办理其付汇及自动核销业务,需要进口单位提供().
对现行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金额在等值10万(含10万)美元以下的非贸易项目售付汇,境内机构可凭相关单证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由外汇指定银行进行真实性审核后办理售付汇手续,银行审核的材料是()。
企业货物贸易项下进口付汇,使用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资金或使用人民币购汇对外支付的,退汇资金进入待核查帐户经合规性审核后,可以转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也可以直接结汇()
根据现行外汇政策规定,企业哪种结算方式下的超过报关单进口日期90天以上的延期付款不需在贸易监测系统中办理报告?()
除保税区内进口单位,非贸易项下的付汇以及无需付汇而到货以外,境内其他进口单位以通过我行购汇支付或从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直接支付的方式,向境外(包括保税区)支付的哪些款项需办理进口付汇核销;()。
货到汇款项下的进口付汇由我行凭()办理进口付汇的同时视为办妥核销手续,其他所有进口付汇都由外汇局办理核销。
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规定,银行根据客户的请求可直接审核办理外汇资金结汇的外汇账户包括()。
银行办理付汇及自动核销业务,对下列情况,不需要进口单位提供所在地外汇局出具的《进口付汇备案表》()。
()的进口付汇(向境外或保税区付汇)需要进行进口核销。
国家外汇管理局自2010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由()转变是这次改革方案的总体思路。
在上世纪90年代,针对当时外汇资金稀缺的特点,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侧重于出口少收汇和进口多付汇方面的监管;进入21世纪,随着国家外汇储备规模不断扩大,管理内容更加均衡,陆续实施和完善了有关出口多收汇和进口少付汇方面的政策措施。
我国对进口付汇管理采取的外汇核销形式。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对于()企业,单证审核后办理付汇前,未超过付汇额度的,应通过监测系统核查界面的“本次核注金额”和“本次核注币种”栏录入企业实际付汇金额与相应币种,供监测系统自动扣减对应“进口可付汇额度”。超过付汇额度的,应凭《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办理或提示企业到外汇局进行额度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