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通信光缆与架空154-220KV电力线路交越时两线最小垂直净距为()。
YD5102-2010《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规定架空光(电)缆在与线路方向平行时在市内街道架设的高度,应不低于()米。
根据《本地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架空线路与房屋建筑接近或交越时,其缆线到房屋建筑的水平最小水平净距(m)应符合()。
YD5148-2007《架空光(电)缆通信杆路工程设计规范》杆路与电力线交越应符合下列要求:杆路与35kv以上电力线应垂直交越,不能垂直交越时,其最小交越角度不得小于()。
市区街道架空通信线路与其他建筑物的最小垂直净距,平行时净距(),交越时净距5.5m.
架空通信线路与下列建筑物交越时最小垂直净距正确的是()。
架空光缆与其他通信线路交越时,最小垂直净距为()m。
架空光(电)缆与跨越平顶房顶时架设的高度不低于()(备注:最低缆线到房屋平顶)。
架空线路在与其他通信线路交越时,允许的隔距标准是()。
YD5102-2010《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6.2.17规定:直埋光(电)缆与通信管道交越时最小净距应为()m。
架空光缆与其它通信线路交越时,一方最低缆线与另一方最高缆线之间的最小垂直净距为()米。
当架空通信线路与供电接户线交越时,其最小垂直净距为()米。
架空通信光缆与架空1-10KV电力线路交越时两线最小垂直净距为()。
架空线路与其他建筑物交越时最小垂直净距为:街道()米;铁路()米;1kV以下电力线1.25米。
架空光缆与电力线交越时的最小隔距:低压用户是()m、1kv以下是()m、10kV以下是()m。
YD5148-2007《架空光(电)缆通信杆路工程设计规范》规定:光(电)缆应在电力线下方通过,与10kv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有防雷保护设备的线路交越,光(电)缆的第一层吊线与电力杆最下层电力线的最小垂直净距符合()m。
YD5102-2010《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6.2.17规定:直埋光(电)缆与直埋光缆采用钢管保护时,与水管、燃气管、输油管交越时的净距可降低为()
YD5148-2007《架空光(电)缆通信杆路工程设计规范》规定:杆路与35kv以上电力线应垂直交越,不能垂直交越时,其最小交越角度不得小于()。
架空通信线路与架空通信线路交越时的最小垂直净距为()米。
架空吊线与输电线交越时,交越档两侧的架空吊线应做地线,杆上地线在距地面高度2.0米处断开()的放电间隙。
架空通信线路与公路交越时的最小垂直净距为5.5米。()
土路架空光(电)缆与地面平行时最低点距地面的垂直净距应符合的要求()m。
YD5102-2010《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规定架空光(电)缆交越10kV以下电力线(有防雷保护设备)时最小垂直净距为()米
在通信线路中,架空电缆与有防雷保护装置的1~10kV架空电力线交越时的最小垂直净距为()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