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宪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在我国《宪法》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宪法)精神,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对作为城市居民自治组61、织的居民委员会的性质等作出了明确规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范围内可制定地方性会计法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有权制定自治条例的自治机关是什么?
地方性法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立法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目的有( )。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和《立法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属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制定变通规定的程序: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变通规定,报()批准后生效。自治区制定的变通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依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我国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享有的自治权利,主要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有权制定自治条例的自治机关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有权制定自治条例的自治机关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发布在()生效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或单行条例。
我国宪法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中,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代表的名额和比例,根据法律规定的原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 )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 )内予以批准。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应报下列哪些机关备案?()
《立法法》规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