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某于2010年8月9日向丁某借款10万元,约定1年后还款,由黄某作白某的保证人。合同中没有关于黄某保证方式的约定,也没有约定黄某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后来,白某、丁某、黄某三人对合同进行了修改,在合同中添加条款说明黄某为连带责任保证人,白某的还款时间为2011年1月1日,黄某的保证期间至白某偿还完借款本息之日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在保证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甲、乙二人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乙在收到货物后支付货款。丙为乙向甲提供保证。但合同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现在,乙收到货物后拒不付款,丙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应为()。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公司应乙公司的要求与丙公司签订-份保证合同,但该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一般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本行所指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借款人、保证人和本行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借款人在借款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本行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 )。
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丙公司与丁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但是没有约定各自承担的保证份额,亦未约定保证方式。甲公司到期不能还款,乙银行要求丙公司承担500万元的债务。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丙公司的主张中正确的是()。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责任无法承担,保证合同无效。
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
甲公司为乙公司向丙公司借款作担保,在保证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的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保证属于()保证。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 约定不明确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公司为乙公司向丙公司借款作担保,在保证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的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保证属于()保证。
合同中约定采用一般保证方式的,当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在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保证担保时,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保证期间等事项未作出明确约定时,保证方式推定为(),保证期间推定为()
根据《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按照 ()保证方式承担保证责任。
在一般保证方式下,当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也可以直接要求其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甲和乙签订了一份煤炭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向乙提供煤炭,乙在货到后5天内付款,丙作为乙按期付款的保证人,但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甲按约定交付了煤炭以后,乙逾期未付货款,此时,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