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
客户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信用证券账户合计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及其权益的数量或者增减变动达到规定的比例时,应当履行信息报告、披露或者要约收购的义务。()
()是指客户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申报卖券,结算时卖出证券所得资金直接划转至证券公司融资专用账户的一种还款方式。
证券公司应当在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失效,被撤销,解除或者终止后()日内,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为申请注销专用证券账户,客户应当予以协助
客户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信用证券账户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或其权益的数量合计达到规定的比例时,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报告、信息披露或者要约收购义务。()
证券公司应当在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失效、被撤销、解除或者终止后()日内,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为申请注销专用证券账户,客户应当予以协助。
证券公司应当在定向资产管理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者终止后()日内,代理客户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为申请注销专用证券账户,客户应当予以协助。
定向资产管理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者终止后()日内,证券公司应当代理客户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注销专用证券账户。
下列关于证券公司的账户体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Ⅰ.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用于记录证券公司持有的拟向客户融出的证券和客户归还的证券,不得用于证券买卖 Ⅱ.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用于客户融资融券交易的证券结算 Ⅲ.融资专用资金账户用于存放证券公司拟向客户融出的资金及客户归还的资金 Ⅳ.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用于记录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持有、担保证券公司因向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证券
买券还券是指客户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申报买券,结算时买入证券直接划转至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的一种还券方式。()
证券公司应当在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失效、被撤销、解除或者终止后( )日内,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为申请注销专用证券账户,客户应当予以协助。
证券公司、客户不得将专用证券账户以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
下列关于证券公司账户体系的说法中,正确的()。 I.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用于记录证券公司持有的拟向客户融出的证券和客户归还的证券,不得用于证券买卖 II.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用于记录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持有,担保证券公司因向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证券 III.融资专用资金账户用于存放证券公司拟向客户融出的资金及客户归还的资金 IV.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用于客户融资融券交易的证券结算
()是指客户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申报买券,结算时买入证券直接划转至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的一种还券方式。
下列关于证券公司账户体系的说法中,正确的( )。 I.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用于记录证券公司持有的拟向客户融出的证券和客户归还的证券,不得用于证券买卖 II.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用于记录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持有,担保证券公司因向客户融资所生债 III.融资专用资金账户用于存放证券公司拟向客户融出的资金及客户归还的资金 IV.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用于客户融资融券交易的证券结算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下列选项中,属于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特点的有()。 Ⅰ.必须在单一客户的专用证券账户中封闭运行 Ⅱ.综合性,即证券公司与客户可以是一对一,也可以是一对多 Ⅲ.特定性,即业务设定特定的投资目标 Ⅳ.通过专门账户经营运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一定比例时,继续进行收购的,依法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该比例是
根据《证券法》,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作出书面报告
买券还券是指客户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申报买券,结算时买人证券直接划转至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的一种还券方式。 ()
证券公司应当在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失效、被撤销、解除或者终止后()日内,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为申请注销专用证券账户,客户应当予以协助。
卖券还款是指客户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申报卖券,结算时卖出证券所得资金直接划转至证券公司融资专用账户的一种还款方式。()
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0%时,如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