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持票人办理挂失后,凭法院出具的票据权利证明在出票社(行)办理退款的行为。
在票汇业务中,只要抬头允许,汇票的收款人可通过背书将其转让,持票人的权利亦受票据关系的保护。
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
()是指持有票据的金融机构在票据到期日前,将票据权利背书转让给其他金融机构,由其扣除一定利息后,将约定金额支付给持票人的票据行为。
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
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以背书转让取得的票据,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
再贴现是指持有票据的金融机构在票据到期日前,将票据权利背书转让给(),由其扣除一定利息后,将约定的金额支付给持票人的票据行为。
再贴现是指持有票据的金融机构在票据到期日前,将票据权利背书转让给(),由其扣除一定利息后,将约定金额支付给持票人的票据行为。
背书是指持票人以转让票据义务为目的,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
根据以下()原则,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不负证明给付原因的责任,持票人只要能够证明票据债务的真实成立与存续,即可以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票据权利。
凡持票人善意而又支付了对价,从有正当处分票据权力的人处,依交付或背书和交付程序受让票据而取得该项票据权利的行为称为()。
支付结算业务中,区域性银行汇票持票人以背书的(),证明其票据权利。
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不获付款的,可在票据权利时效内持单位证明、()和银行本票向出票行请求付款。
《票据法》规定,背书连续性是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的法定证明方式,也是唯一的证明方式。
持票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获承兑或付款,且在3天内向其前手发出追索通知的,票据上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应对持票人承担()。
票据质押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有关规定作成质押背书。主债务履行完毕,票据解除质押时,被背书人应以单纯交付的方式将质押票据退还背书人。票据到期时,由持票人按支付结算制度的有关规定行使票据权利。()
票据背书不连续,但不影响最后持票人享有的票据权利。()
背书是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只有持票人才能进行票据的背书。
背书中有空白背书时,并非背书的不连续,不会影响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
票据的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
背书是指持票人以转让票据义务为目的,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背书是指持票人以转让票据义务为目的,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 )
再贴现系指持有票据的金融机构在票据到期日前将票据权利背书转让给,由其扣除一定利息后,将约定金额支付给持票人的票据行为()
*•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不具有票据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