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唐时期,律令和律令格式是行政管理的基本法规。明清之际,这种情况有所变化。六部及诸院、监,多以皇帝及上司批准的案例公牍作为处理公文的标准,简称“照例”。有例可援,即是处理得当。无例可援,则必须请示上司乃至皇帝作出新的指示。这从本质上说明()

A.明清封建政府效率低下 B.国家事务处理标准严格 C.权力分散利于政务运转 D.行政管理方式日益僵化

时间:2024-06-07 1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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