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定期租船条件下,如果承租人指示船舶装运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
按程租船合同规定,()是租方可以接受船舶的最早装货日期。
在定期租船合同中,通常规定在租期内,承租人只能使用船舶装运()。
按照定期租船合同条款,如果船舶达不到约定的航速,承运人可以().
定期租船合同中规定船舶在交付之时应具备适航性,船舶在交付时不适航,会产生的后果有()。
在订立航次租船合同装卸费用条款时,承租人要考虑装卸费用条款应与货物买卖合同的价格术语相衔接。例如:CIFex-ship’shold(CIF,舱底交货)是指买方应在舱底接受货物,并负担卸货费。通常承租人应与船舶出租人约定,在航次租船合同中订立()条款。
航次租船合同通常规定,在船舶抵达装货港口递交NOR一段时间后,开始起算()。
我国海商法规定,在定期租船条件下,经合理计算,完成最后航次的日期约为合同约定的还船日期,但可能超过合同约定的还船日期的,()。
若航次租船合同中规定船舶必须到达合同规定的或承租人指定的泊位时,才视为到达船舶。这种合同称为()。
在定期租船条件下,如果承租人发现船舶的实际载货能力达不到租船合同所规定的水平,可以()。
按程租船合同规定,租方可以接受船舶的最早装货日期是()
在航次租船合同下,递交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的意义在于,一方面是承租人宣布船舶已经对装卸工作准备就绪,可以进行装卸作业;另一方面意味着滞期时间可以按合同规定开始起算。()
租用的船舶转租后,若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责任超出原租船合同规定的范围,原出租人所承担的义务()。
在预备航次中,由于航次租船合同免责条款规定的事由发生,致使船舶延迟到达装货港,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船舶出租人可以提出免责的抗辩。()
根据航次租船合同的规定,在船舶抵达港口递交NR一段时间后,开始起算()。
在泊位租船合同下,船舶出租人起算装卸时间,船舶必须是一艘抵达泊位的船舶,如果船舶没有抵达合同指定的泊位,不论船舶离此泊位有多近,均不算抵达指定的地点,因此也不能起算装卸时间。在这种情况下,泊位拥挤、天气不良、航道堵塞使船舶不能靠上泊位的时间损失风险是由出租人承担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在航次租船合同中,通常订有()等规定。
受载期是指船舶在租船合同规定的日期内到达约定的装货港,并装货完毕的最后期限。()
受载期是船舶在租船合同规定的日期内到达约定的装货港,并做好装货准备的期限。船舶在受载期这一段时间内的任意一天到达装货港都是租约允许的,无论是受载期的第一天还是最后一天,船舶抵达装货港并做好装货准备即可。()
在订立航次租船合同装卸费用条款时,承租人要考虑装卸费用条款应与货物买卖合同的价格术语相衔接。例如CIF—exship’S hold(CIF,舱底交货)是指买方应在舱底接受货物,并负担卸货费。通常承租人应与船舶出租人约定,在航次租船合同中订立()条款。
不定期船运输具有的特点包括__。 ①没有既定的船期表,也没有固定的航线、装卸港及船期,而是按照船舶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安排船舶航线,组织货物运输;②可以租用整艘船舶,也可以租用船舶的部分舱位;③适合于大宗散货运输,如粮食、石油、煤炭、钢材等;④船舶营运中的相关费用及其风险由谁承担,根据租船合同的类别及合同条款确定;⑤船舶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通过签订租船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⑥租船运输的运费或租金水平的高低,直接受租船合同签订时的航运市场的行情影响 (307836:第11章 不定期船运输) (A-0,B-0,C-1,D-13,错误-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