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灯初充电()小时后,再补充蒸馏水一次,再充电2小时,使电池内电解液均匀。
矿灯充电架的充电方法为恒压并联充电法
矿灯在一天内暂时不使用时,充电架上的电源不必中断;但某些矿灯如有几天暂时不用,则矿灯充电()小时后,即可把灯头逆时针旋转180°断电。
长期搁置不用的矿灯电池应每月进行一次均衡充电。酸性矿灯按日常充电方法连续充电48小时;碱性矿灯按过充电制充电。
当每盏矿灯都接通后,调整整流器电压,使充电电流始终保持额定值,KS一8型为1安培,KS―7型为0.9安培,连续充电()小时,每隔l小时调整一次电压,使充电电流保持不变。
KL型冷光源安全矿灯充电时间:KL5LM(B)电池约为()小时;KL7LM(B)电池约为()小时。
矿灯初充电后,应该放置()小时,进行放电试验。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在投入使用前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补充充电。当环境温度为21~32℃时充电12小时,如环境温度为10~15℃时,充电时间应延长至()小时。
新矿灯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均衡充电,即按日常充电方法连续充电()小时。
矿灯完全放电后,充电()小时才能下架使用。
矿灯蓄电池正常充电时间不得少于()小时。
超声波局部放电仪,采用可充电电池供电,充电电压为220V、频率为50Hz,充满电单次连续使用时间不低于()小时。
KL型冷光源安全矿灯灯头使用寿命为()小时,电池充电使用寿命()次。
使用充电架对矿灯进行充电时,应先将灯头充电插空插入充电架的充电插头上,再顺时针旋转()。
酸性矿灯充电完毕放置1~2小时,测定点灯时间,在五次充放循环内,点灯时间达到(),而电池电压不低于3.5伏,即可正常使用。
矿灯每使用三个月必须进行—次均衡充电。
KL型冷光源安全矿灯使用铅酸矿灯充电柜充电时,输入交流电压为220V,充电柜空载输出电压调整为()V。
矿灯装配时,装配完毕,检查液面合格后,然后将矿灯放在充电架上充电()小时,充完后,测定电解液比重,如不符合要求,应加以调整,合格后做放电试验,放电时间不得小于11小时,放电容量达到标准后即可投入使用。
正常充电时间不足()小时的矿灯不得发出,作备用灯用。
矿灯每充电一次,使用时间不应少于12h。
使用对讲机专用充电器对电池充电,严格掌握充电时间,电池充电时间不能超过小时,防止充电不足影响对讲机使用或者因充电过量缩短电池使用时间()
UX 300e使用交流充电时,可根据电源负载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电流,当充电桩最大电流为16A时,需充电时间约小时()
当矿灯充电架上红色“充电”指示灯熄灭,绿色指示灯亮表示充电完成,可逆时针方向取下使用()
UX300e203UX 300e使用交流充电时,可根据电源负载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电流,当充电桩最大电流为16A时,需充电时间约()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