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张某拟自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张某自营该类业务须满足的条件是( )。
英国BBS公司与大地有限责任公司、大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设立中英合资经营企业,双方订立了合资经营合同。合同规定: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英国公司以技术和设备出资,评估作价200万美元,大地公司以厂房、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300万美元。合同还就董事会的组成作出了约定。请回答以下问题:关于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的说法正确的是:()
方圆公司与富春机械厂均为国有企业,合资设立富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30%与 70%,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下列有关富圆公司董事会的说法中,不符合规定的 是( )。
英国BBS公司与大地有限责任公司、大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设立中英合资经营企业,双方订立了合资经营合同。合同规定: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英国公司以技术和设备出资,评估作价200万美元,大地公司以厂房、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300万美元。合同还就董事会的组成作出了约定。请回答以下问题:现大地公司欲将其50%股权转让给绿野公司,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合同中约定由大地公司履行报批义务,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英国BBS公司与大地有限责任公司、大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设立中英合资经营企业,双方订立了合资经营合同。合同规定: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英国公司以技术和设备出资,评估作价200万美元,大地公司以厂房、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300万美元。合同还就董事会的组成作出了约定。请回答以下问题:现大地公司欲将其25%股权转让给晴川公司,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合同中约定由晴川公司支付全部转让款之后由大地公司履行报批义务,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在下列中外合资有限公司的事项中,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的是()
英国BBS公司与大地有限责任公司、大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设立中英合资经营企业,双方订立了合资经营合同。合同规定: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英国公司以技术和设备出资,评估作价200万美元,大地公司以厂房、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300万美元。合同还就董事会的组成作出了约定。请回答以下问题:设BBS公司作为出资的专利技术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报经审批机关审批,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张某拟自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张某自营该类业务须满足的条件是()。
甲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1月1日成立,以从事婚纱摄影业务被大家所熟知。该公司成立了监事会,并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监事每届任期为2年,连选可连任。监事会成员中可以不包括职工代表,并由公司董事长李某任命公司的董事王某为监事会主席。根据我国公司法律制度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英国BBS公司与大地有限责任公司、大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设立中英合资经营企业,双方订立了合资经营合同。合同规定: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英国公司以技术和设备出资,评估作价200万美元,大地公司以厂房、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300万美元。合同还就董事会的组成作出了约定。请回答以下问题:设大田公司以在该合资企业的股权设定质押,与债权人宏发公司签订了质押合同,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某股份有限公司的召开董事会会议,该董事会会议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某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某日,董事会就一项资产抵押事项进行表决,下列各项表决方式中,符合规定的是()。
如果公司法对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这三部法律不一致的话,则以这三部法律为准。()
英国BBS公司与大地有限责任公司、大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设立中英合资经营企业,双方订立了合资经营合同。合同规定: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英国公司以技术和设备出资,评估作价200万美元,大地公司以厂房、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300万美元。合同还就董事会的组成作出了约定。请回答以下问题:现大华公司欲将其15%股权转让给天际公司,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下列相关说法错误的是:()
合资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在董事会职权范围内有权行使的职权有()。
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张某拟自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张某自营该类业务须满足的条件是( )。
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张某拟自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张某自营该类业务须满足的条件是( )。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可以不设股东会,由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在这种情形下,中外合资企业仍适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
某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董事会会议发生的情形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董事长因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规模较小,可以不设董事会,由执行董事或者监事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某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董事会会议发生的下列情形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试述合资有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召集和议事规则
英国BBS公司与中国大地有限责任公司、大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设立中英合资经营企业,双方订立了合资经营合同。合同规定: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英国公司以技术和设备出资,评估作价200万美元,大地公司以厂房、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300万美元。合同还就董事会的组成作出了约定。请回答以下问题:<br>现大地公司欲将其25%股权转让给晴川公司,双方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