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下列关于上述作好必要准备和原有范围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的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准备的,依照《专利法》的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或者在()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不相近似。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或者在()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不相近似.
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准备的,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应如何处理()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相冲突。但是可以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商标权和美术作品著作权相同。()
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的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准备的,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做法是()。
A公司于2002年10月12日申请了汽车喷油系统的发明专利,并于2004年2月获得专利权。同时,B公司在2002年9月6日前就已经对该专利做了制造和使用的必要准备,2002年10月15日生产出相同的产品并上市销售。2005年3月,C国一艘货轮在连云港港临时停靠,在船上也生产并出售该产品,其在C国拥有该产品的发明专利。根据上述案情,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专利侵权。
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在()的商品上申请注册或者使用他人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都是违反商标法的行为。
先用权是指专利申请之前,已有人制造相同产品,或使用相同方法,或已做好制造或使用的必要准备,则在批准申请人的专利权之后,上述人员仍可在原范围内继续制造或使用的权利。国际上一般都把“先用权”当作不能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况之一。 下列不在先用权照顾的情况是( )。
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的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准备的,依照专利法的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中国专利法规要求,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具备( )、创造性和实用性。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
非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或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不视为侵权。( )
甲拥有一项与“海上游艇发动机油路装置”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权,乙在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做好制造包含这一专利技术产品的必要准备工作。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乙享有()。
根据材料,回答下列各题 甲公司于2008年11月5日在西班牙申请一项汽车仪表发明专利,西班牙专利部门接受申请后于2009年10月13日授予其专利权。同年10月28日,甲公司在中国提交了相同主题的专利申请,但并未提出书面声明主张优先权。中国专利局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乙公司已于2009年10月10日提交了相同申请。同时,甲、乙两公司发现市场上丙公司正在制造利用此专利制造的产品,并通过丁公司销售。 请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发明专利的优先权期限为()。
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
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不相近似。()
77、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准备的,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应如何处理()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对于本办法施行日以前已经核准注册发行或者尚未核准注册但发行申请已被受理的可转债,其募集说明书、重组报告书的内容要求按照本办法施行日以前的规则执行。()
甲拥有一项“家用电器节能装置”实用新型专利权,乙在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做好制造包含这一专利技术产品的必要准备工作。根据我国《专利法》,乙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该产品而享有的权利是
育德中学教师李明在教学过程中接受单位委托开展研究,发明了一种教学仪器“球仪”,并通过了省级教委系统内部鉴定。 2015年1月1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出的实用新型书面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经初步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专利法的规定要求,于2016年7月1日即行公布。于2018年1月1日作出授予申请人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决定,并于同日予以登记和公告。 其后,专利权人与当地教学仪器厂订立了专利使用许可合同。2019年,专利权人发现A中学买进的“球仪”与自己的发明完全相同,但不是上述被许可制造该专利产品的工厂生产的。经调查,该“球仪”的制造者是当地一家校办工厂组织生产的,该厂与教学仪器厂签订了生产许可合同。 2019年12月,有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专利无效,理由是丁公司已于2014年12月20日开始生产相同的“球仪”并在市场上销售,该实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经查,丁公司在获悉李明开发出“球仪”后,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了李明的有关技术资料并一直在生产、销售该“球仪”。 问:()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球仪”的专利权人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保护自己的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