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国际惯例,我国对投资所得来源地的认定,是以资金、财产、产权的实际运用地为标准。具体来说,是指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取得的()。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但与其在中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上述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据此明确,对上述所得,减按()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某外国公司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也未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2017年从中国境内某企业获得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收入200万元,该技术的成本80万元,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投资收益300万元,此外转让其在中国境内的房屋一栋,转让收入3000万元,原值1000万元,已提折旧600万元。则该外国公司2017年应当向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中国企业境外上市方式中,间接上市也称为(),是指境内企业实际控制人在境外设立投资公司,以该境外投资公司收购境内企业的资产,并以境外公司的名义在海外资本*市场上市。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仅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甲公司为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李某系甲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乙公司系李某控制的一家企业。甲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认购对象中,其认购的股份需锁定36个月的有()。 Ⅰ李某 Ⅱ通过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成为甲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王某 Ⅲ甲公司拟引进的境外战略投资者 Ⅳ甲公司设立的员工持股计划 Ⅴ乙公司 Ⅵ.甲公司拟引进的境内战略投资者
居民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适用税率为25%。
某外国公司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也未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2016年从中国境内某企业获得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收入200万元,该技术的成本80万元,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投资收益300万元,此外转让其在中国境内的房屋一栋,转让收入3000万元,原值1000万元,已提折旧600万元。则该外国公司2016年应当向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某外国公司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也未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2014年从中国境内某企业获得专有技术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00万元,该技术的成本80万元,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投资收益300万元,此外转让其在中国境内的房屋一栋,转让收入3000万元,原值1000万元,已提折旧600万元。则该外国公司2014年应当向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其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对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收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适用税率为()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税率为20%。()
中国企业境外上市方式中,间接上市也称为(),是指境内企业实际控制人在境外设立投资公司,以该境外投资公司收购境内企业的资产,并以境外公司的名义在海外资本市场上市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内、境外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没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均属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 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 系的所得,适用税率为()
1、2020年1月以后,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依据的法律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