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及预付款项都是企业的短期债权,应收账款收取的对象是货款,预付账款的收取对象是货币资金。()
甲企业坏账准备提取比例为5%,201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00万元,2011年应收账款余额增加20万元,2011年发生坏账损失1万元,则2011年应提取的坏账准备为( )万元。(假设该企业不存在需要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同属于企业债权,需要债务人以货币资金进行清偿。()
甲企业期末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200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00万元。2010年应收账款余额增加20万元,发生坏账损失1万元,则2010年应提取的坏账准备为()万元。(假设该企业不存在需要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及预付款项实际发生坏账时,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
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应收及预付款项。
小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作为坏账损失应符合的条件有()。
甲企业期末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201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00万元。2012年应收账款余额增加20万元,发生坏账损失1万元,则2012年应提取的坏账准备为( )万元。(假设该企业不存在需要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由于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均属于债权,因此,都存在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按现行制度规定都可以提取一定比例的坏账准备。()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采用的是()。
应收及预付款项实际发生坏账时,应当作为损失计入当期资产减值损失,同时冲销应收及预付款项。
企业采用直接转销法时,不仅要考虑实际发生的坏账,还要考虑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
行政事业单位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
下列属于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确认的相关证据材料的有()。
甲企业期末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2008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00万元。2009年由于赊销商品使得应收账款余额增加20万元,发生坏账损失1万元,则2009年应提取的坏账准备为()万元。(假设该企业不存在需要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6. 应收及预付款项都是企业的短期债权,应收账款收取的对象是货物,预付账款的收取对象是货币资金。( )
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应收及预付款项都是企业的短期债权,应收账款收取的对象是货币资金,预付账款的收取对象是货物。 ()
小企业应收款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作为坏账损失()。
应收及预付款项和存货属于企业流动资产的组成内容。()
甲公司坏账准备核算采用账龄分析法,对未到期、逾期半年以内和逾期半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分别按1%、5%、10%估计坏账损失。该公司2005年12月31日应收款项账户的年末余额及账龄分别为:账户 期末余额(万元)账龄应收账款—A公司 2000(借方)逾期3个月应收账款—B公司 500(贷方)未到期其他应收款—C公司 300(借方)逾期8个月预付账款—E公司 200(借方)未到期应收票据—F公司 1000(借方)未到期若甲公司“坏账准备”账户2002年年初贷方余额为60万元,2002年确认的坏账损失为 120万元,则甲公司2002年12月31日计提坏账准备计入“管理费用”账户的金额为()元。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除了()
10、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销售商品为其主营业务,该公司历年采用应收款项余额的0. 5%确定减值损失。有关资料如下: (1) 2014年期初应收账款借方余额4 000万元,应收票据借方余额100万元,预付账款借方余额100万元,应收利息借方余额100万元;属于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贷方余额20 万元;属于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和应收利息的坏账准备贷方余额分别是0.5万元;共计21.5万元。 不考虑应收股利因素。2014年8月销售商品一批,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含增值税价款4 030万元,尚未收到货款,2014年12月实际坏账损失30万元。 (2) 2014年末应收票据账户借方余额300万元。预付账款和应收利息账户借方余额仍都是100万元。 (3) 2015年4月收回以前年度的应收账款2 000万元存入银行,2015年6月销售商品一批,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含增值税价款4 010万元,尚未收到货款,2015年12月实际发生坏账损失30万元。 (4) 2016年3月收回以前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