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于2010年从广东一药品经营公司购进各种品牌和规格的药品,总计付款67万元。2011年年底,该药品经营公司将8万元现金送给此医院。医院将这8万元现金以会计个人名义存入银行,并没有存入医院的财务帐户,也没有在财务帐簿上记载,更没有给该药品经营公司开具收据。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此医院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是()

A . 罚款 B . 警告 C . 吊销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D . 民事赔偿责任 E . 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时间:2022-09-16 05:01:08 所属题库:临床执业第一单元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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