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凭产地检疫证明收购动物的处()
动物的国内检疫包括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运输检疫、净化检疫。
官方兽医在屠宰场宰前检验所回收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应当至少保存()
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验讫标志,可以处货值()罚款。
动物经屠宰检疫合格后,要在动物产品检疫标志中注明()。
种畜禽场和孵化场(厂)销售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应当向购买者提供其销售的商品代仔畜、雏禽的主要(),并附具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
违反《动物防疫法》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如何处罚?
《辽宁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猪、牛、羊定点屠宰厂(点)应当于屠宰前(),凭入厂动物登记相关材料,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对屠宰、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产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可以查验检疫证明、检疫标志,但()重复检疫收费。
经检疫符合出证条件的,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对胴体及分割、包装的动物产品();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由官方兽医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并监督屠宰场(厂、点)或者货主按照农业部规定的技术规范处理
官方兽医应当查验进入屠宰场动物附具的()和佩戴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查待宰动物健康状况,对疑似染疫的动物进行隔离观察。
()监督场(厂、点)方做好检疫病害动物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
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罚款。
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依法向屠宰场(厂、点)派驻(出)官方兽医实施检疫。屠宰场(厂、点)应当提供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官方兽医驻场检疫室和检疫操作台等设施。出场(厂、点)的动物产品应当经(),并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不凭检疫证明运输动物、动物产品,且情节严重的,可处以运输费用()罚款。
官方兽医为屠宰场屠宰的肉品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前提条件是()
屠宰家畜时,对家畜致昏的目的是①、让动物失去(),减少痛苦。②、避免动物在被宰杀时挣扎而消耗较多的(),以保证肉质。
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
《青海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禁止屠宰未附产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未经官方兽医宰前检疫或者经检疫不合格的、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和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屠宰的畜禽。()
屠宰检疫是指在()过程中,对动物及动物产品所实施的检疫。屠宰检疫包括()两个环节。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依法查验检疫证明等文件,利用信息化手段核实相关信息,如实记录屠宰生猪的来源、数量、检疫证明号和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普通食品查验区查验场周边公里范围内不得有畜禽等动物养殖场、屠宰加工厂、兽医院、动物交易市场等动物疫病传播高风险场所,周围米内不得有有害气体、烟尘、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查验场区所在沿边口岸毗邻的境外地区不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的一类动物疫病的疫区()
《青海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禁止屠宰未附产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未经官方兽医宰前检疫或者经检疫不合格的、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和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走禁止屠宰的畜禽。()
官方兽医应当回收进入屠宰场(厂、点)动物附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填写宰检疫记录。回收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应当保存十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