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别潮湿和金属容器内工作,手灯工作电压不得超过36V。
在潮湿的容器内检修而用电灯照明时,照明电压不得超过24V;在比较干燥的容器内而且有妥善的安全措施,可采用不高于36V的照明电压。
在特别潮湿和金属容器内工作,手灯工作电压不得超过36V。()
检修期间在容器内作业的行灯照明一律使用()伏防爆灯。
根据DL5009.1―201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4.10.3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狭小空间内作业电压应不大于12V。严禁用()的灯具作为行灯使用。
安全生产中使用照明灯不得超过36V,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环境使用电压不超过()
检修时用的照明灯电源,只用经行灯变压器隔离后的36v电源。
手提照明灯不准使用220伏普通电灯,行灯电压不得超过()伏,在金属容器和水箱内部工作行灯电压不准超过()伏。
在地下维护室或沟道工作,禁止使用()灯照明,可用12~36V的行灯。
行灯电压一般不应超过36V,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地点使用的行灯不应超过()
在光线不足的较暗环境焊接,必须使用手提工作行灯,一般环境,使用的照明灯电压不超过36V。在潮湿、金属容器等危险环境,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6V。
机床、工作台和提灯必须使用36V安全电压,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区作业必须用()安全照明。
在金属容器内或狭小的金属结构空间内焊接时,要设监护人,使用的行灯电压为36V。
生产、检修等临时性用电的行灯,其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地点、坑、井、沟或金属容器内部作业,行灯电压不得超过()V。
砌筑施工使用行灯时,电源电压不超过36V;当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砌筑施工使用行灯时,电源电压不超过36V;当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砌筑施工使用行灯时,电源电压不超过36V;当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砌筑施工使用行灯时,电源电压不超过36V;当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需要使用行灯照明的场所,行灯电压一般不应超过36V,在潮湿的地点和金属容器内,不应超过12V。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在金属容器及管道内焊接时,应使用36V安全行灯照明。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设备内进行检修作业,要求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等于()伏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在光线不足的较暗环境焊接,必须使用手提工作行灯,一般环境。使用的照明电压不超过36V在潮湿金属容器等危险环境,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6V()
在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及行灯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
在潮湿的容器内检修而用电灯照明时,照明电压不得超过24V;在比较干燥的容器内而且有妥善的安全措施,可采用不高于36V的照明电压。()
照明行灯电源电压不超过36V,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罩;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在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
在光线不足的较暗环境焊接,必须使用手提工作行灯,一般环境,使用的照明灯电压不走过 36V。在潮湿、金属容器等危险环境,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16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