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等寻衅滋事行为应受到怎样的处罚?
2005年4月7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取保候审。同年5月9日,王某纠集他人寻衅滋事,持刀将他人严重砍伤,公安机关即以王某又犯新罪为由没收了其交纳的保证金,并于同日将其刑事拘留,后被批准逮捕,侦查羁押期限即将届满,因被害人伤未治愈,无法作最终鉴定,且寻衅滋事的主犯在逃,下列叙述中,公安机关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寻衅滋事的行为:() ①结伙斗殴;②追逐、拦截他人;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④强迫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人民警察对结伙斗殴、殴打他人、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经警告无效的,()。
高某,17岁,高二。经常旷课,纠集他人结伙滋事,身上还总是带着刀,多次拦截殴打他人,还经常盗窃,给异性同学写情书。班主任对他十分头疼,不知如何是好。高某的这些行为不属于严重不良行为的是()。
《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这里所指的年龄是()。
公安民警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发现结伙斗殴、殴打他人、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经警告无效可以()。
小航,13岁,初一。经常纠集他人结伙滋事,这次又结伙辱骂一个小摊贩还准备砸东西,幸亏被路人拦下。此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但鉴于小航才13岁且情节比较轻微,公安机关应该怎么做?()。
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人民警察对结伙斗殴、殴打他人、寻衅滋事.侮辱妇女的违法犯罪分子,经警告无效的,()。
2005年4月7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取保候审。同年5月9日,王某纠集他人寻衅滋事,持刀将他人严重砍伤,公安机关即以王某又犯新罪为由没收了其交纳的保证金,并于同日将其刑事拘留,后被批准逮捕,侦查羁押期限即将届满,因被害人伤未治愈,无法作最终鉴定,且寻衅滋事的主犯在逃,下列叙述中,公安机关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看守所“牢头狱霸”是指在看守所内拉帮结伙、称王称霸、恃强凌弱、寻衅滋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在押人员。
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人民警察对结伙斗殴、殴打他人、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经警告无效的,()。
《教育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于()。
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它财产的,由()处罚,构成犯罪,依法()。
徐某因寻衅滋事被派出所抓获,派出所同时查明徐某3个月前曾因殴打他人被处以500元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人民警察对结伙斗殴、殴打他人、寻衅滋事、侮辱妇女的,经警告无效,()
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涉嫌()。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职业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在对已满十四周岁准备就业的未成年人进行职业培训时,应当将预防犯罪教育纳入培训内容()
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前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安民警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发现结伙斗殴、殴打他人、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经警告无效可以()
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属于严重不良行为。
在行驶过程中,乘客随意殴打其他乘客,追逐、辱骂他人,或者起哄闹事,妨害公共交通工具运营秩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规定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