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工作时,当起重量达到额定起重量90%时报警,超过额定荷载3%时停止起升机构上升的运动;当起重力矩达到额定起重力矩90%时报警,超过额定起重力矩5%时停止上升和向大幅度方向运动。
数字载荷控制仪超载保护;当调节到额定起重量的()时。就能自动切断电源。
关于起重机械参数中Gmin表示起重机正常工作条件下,允许吊起的最大额定起重量
当塔机吊重超过最大起重量并小于最大起重量的110%时,应停止提升方向的运行,但允许机构有下降方向的运动。
当塔机吊重超过最大额定起重量并小于最大起重量的110%时,应停止提升方向的运行,但允许机构有下降方向的运动。()
力矩限制器的综合误差不得大于10%,当载荷力矩达到额定起重力矩时,能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并发出禁止警报信号。
当实际起重量在()%的额定起重量之间时,起重量限制器起作用,此时应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但应允许物品下降
当载荷超过额定起重量时,超载限制器应能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并发出禁止性报警信号。
蒸汽吊车吊起重物后,起重量超过起重能力的50%时不准变幅。
起升机构不能吊起额定起重量,是由于()所致
起重量限制器是指吊重达到额定起重量()时,能自动地切断提升机构的电源停车或发出警报
GB17495-98《港口门座起重机技术条件》规定,起重机必须装设超载保护装置,当起升载荷超过额定起重量时,超载保护装置应自动停止机构工作并发出,仅允许起升机构作()运转。
当实际起重量在()%的额定起重量之间时,起重量限制器起作用,此时应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但应允许物品下降运动。
起重量超过额定起重量25%时,只允许起钩,不允许大小车运行,而当起重量不超过额定起重量的15%时才能允许起钩和走车。
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当超载限制器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时,发出报警信号;当起重量超过额定重量()时,自动切断上升电源,机械作下降方向运动。
超载限制器的作用之一是当塔机吊重超过最大起重量并小于最大起重量的110%时,应停止提升方向的运行,但允许机构有下降方向的运动。()
当塔机吊重超过最大起重量并小于最大起重量的10时,应停止提升方向的运行,但允许机构有下降方向的运动()
过载松绳保护装置是堆垛机载货台受载情况的保护装置,其作用是当载货台上承受载荷超过最大允许值时通过起升钢丝绳的拉力大小,拉伸过载松绳保护装置中的拉伸弹簧产生不同行程,从而切断起升电机回路电源或总电源,使起升机构及时停止运转。()
(0 )是塔式起重机上重要的安全装置之一,必须安装。当 起升载荷超过额定载荷时,该装置能输出信号,切断起升控制回路, 并能发出警报,达到防止起重机超载的目的()
起重机械装设超载限制器后,应根据其性能和精度进行调整或标定,当起重量超过额定起重量时,能自动切断下降动力源,并发现禁止性报警信号。()
《塔式起重机》(GB/T5031—2008)规定,当起重量大于最大额定起重量并小于()%额定起重量时,应停止上升方向动作,但应有下降方向动作。具有多挡变速的起升机构,限制器应对各挡位具有防止超载的作用。
起升重载(G≥0.7Gn,Gn为额定起重量),当控制器手柄推到起升方向第一档时,由于负载转矩大于该档电动机的起升转矩,所以电动机不能起动运转,应迅速将手柄推至第二档,把物件逐渐吊起,再逐级加速,直致第五档。
两台起重机合吊一个物件时,应使承载均匀,起升机构的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同时起同步。被吊物件重量不能超过两台起重机额定起重量之和的80%。。
当起重量大于相应档位的额定值,并并小于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起升机构的电源,停止塔机的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