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008年7月5号甲挪用本单位巨额资金,用于经营活动,直到2020年7月10号才归还。甲的行为的追诉时效期限为()

A.10年,从2008年7月5号开始计算 B.10年,从2020年7月10号开始计算 C.15年,从2008年7月5号开始计算 D.15年,从2020年7月10号开始计算

时间:2024-03-28 14: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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