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被某县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被害人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予以受理并决定对此案公开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认定被告人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张某对李某的受伤负有一定的民事责任,于是合议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是没有达成协议,则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在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被告甲的儿子突然提出甲患有精神病,应当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就甲的主张法院的下列处理中错误的有:()
下列哪些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先一行调解()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民事上诉案件,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可以不开庭审理。
下列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对哪种案件在开庭审理时无须先行调解?()
刘明因患有偏执性精神病,他的儿子刘亮向法院申请认定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判决作出以后,刘明经过治疗,精神病痊愈,民事行为能力又得到恢复,于是,刘明自己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自己的行为能力重新判定。法院应当()。
甲向法院申请认定其父亲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关于本案的下列处理中错误的是:()
某区法院审理原告陈某与被告张某合同纠纷一案,审前,法院书面告知陈某合议庭由审判员A、B和人民陪审员C组成时,陈某未提出回避申请,开庭后,陈某始知书记员X与被告是亲姐妹,遂提出回避申请。关于本案的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李某将自己所有的录像机托付给刘某代为保管,刘某的邻居王某借用该录像机,后不慎损坏。李某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赔偿其损失。法院追加王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并聘请张某鉴定录像机的损坏程度。则在该案例中,存在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有()
某民事诉讼案开庭审理时,原告王某临时申请审判长回避,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如何处理?()
下列事例与法律概念对应关系正确的有( )项。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立法⑦某市卫生局依法开展该市餐饮业卫生情况检查活动——守法③某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上诉民事案件——司法④大学生魏某依法投票选举某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法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审理的一起上诉案件确有错误,便依法定程序提起了再审,由原先审理本案的审判员刘、丁某与本院聘请的陪审员于某三人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但在审理过程中,审判长刘某的意见与审判员丁某和陪审员于某二人的意见不一致,最后决定依刘某的意见作出判决,并注明此判决可以上诉。据此请问本案审理有哪些错误()
就张某敲诈勒索汪某一案,某区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之后,作出了一审判决。但是汪某对此判决不服,根据法律规定,汪某有权在收到第一审判决书后:()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一次开庭审结,并当庭宣判。
精神病人陈某有家族精神病史,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生活不能自理。其妻子向法院申请认定陈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判决生效后,其妻子被指定为陈某的监护人。两年后陈某经过治疗病情痊愈,能够清醒地处理自己的事务,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和案由。()
[真题试题]甲因涉嫌入户抢劫被公安机关贪污逮捕,在侦查期间,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后侦查机关查明了甲的身份情况,甲的父亲为其聘请了辩护律师乙,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乙提出申请,要求西安公诉人丙回避,理由是丙偏袒本案被害人,不公正。后甲以乙法律水平不高为由,拒绝其继续为自己辩护,并决定不再聘请律师,而是自己行使辩护权,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侦查机关对甲的年龄认定有误,甲在实施抢劫时不满14周岁。83.公安机关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公司以B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由B公司偿还债务及利息、违约金等共计570万元。B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此时应当依法()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民事案件时,发现案情复杂的,可以依法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民事案件时,发现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裁定转为简易程序审理。()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被告人孙某,男,19岁,聋、哑人,系某聋哑学校高中三年级学生。2004年11月某日孙某强奸了其同班女同学王某。某区人民检察院将孙某起诉至法院。开庭前,法院在向被告人孙某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告知他可以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被告人孙某不愿增加家庭负担,表示不委托辩护人。区法院准许,并记录在案。区人民法院于十日后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本案的程序中存在哪些问题?并阐述法律依据和理由。
某市民政局以某慈善基金会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用途为由给予该基金会负责人刘某15万元罚款。刘某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将罚款额改为5万元。刘某仍不服向法院起诉。该法院安排助理审判员丁某一人审理。下列说法不成立的是:
先予执行的申请,应当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开庭审理前进行。()
甲因经营不善欠下巨额债务,为转移财产,与朋友乙伪造甲向乙借款200万元的借款合同,让乙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人丙得知后申请参加诉讼。法院经开庭审理查明,该借款合同属于甲、乙恶意伪造。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下列事例与法律概念对应关系正确的有()项。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立法⑦某市卫生局依法开展该市餐饮业卫生情况检查活动——守法③某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上诉民事案件——司法④大学生魏某依法投票选举某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