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用户暂停,须在()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
减容的基本原则:应填写“变更用电申请书”,加盖公章,并携带有关证明文件,到供电企业用电营业场所办理手续,变更《供用电合同》的约定。详见第十章第二节。减容是指用户在正式用电后,由于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考虑到原用电容量过大,不能全部利用。为了减少基本电费的支出或节能的需要,提出减少供用电合同规定的用电容量的一种变更用电事宜。
客户减容,须提前()天向供电企业提出书面申请。
在减容期限内要求恢复用电时,应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办理恢复用电手续,基本电费从加封之日起计收。
用户认为供电企业装设的计费电能表不准时有权向供电企业提出校验申请,在用户交付验表费后,供电企业应在()天内校验,并将校验结果通知用户。
用户减容期限内要求恢复用电时,应在5天前向供电企业办理恢复用电手续,基本电费从启封之日起计收。()
用户暂停需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
用户遇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供电方案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到期()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
用户迁址,须在10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
电力客户已在供电企业办理减容手续的,减容期限内要求恢复用电时,应在5天前向供电企业申请办理恢复用电手续,基本电费从减容之日起追收。
《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用户减容,须在()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
用户暂停,须在()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用户迁址须在()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
在减容期限内要求恢复用电时,应在()前向供电企业办理恢复用电手续,基本电费从启封之日起计收。
变更用电业务是指用户在不增加用电容量和供电回路的情况下,由于某种原因而向供电企业申请,要求改变原《供用电合同》中约定的用电事宜的业务;通常包括减容、暂停、暂换、暂拆、迁址、移表、改压、改类、更名(过户)、分户、并户、销户等项目。详见第十章第一节。变更用电业务时,既可增加用电容量也可增加供电回路。
用户减容、暂停,须在三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
用户迁址,须在10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用户暂停/减容,须在()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
用户认为供电企业装设的计费电能表不准时有权向供电企业提出校验申请,在用户交付验表费后,供电企业应在()天内校验,并将校验结果通知用户。
供电企业在受理客户减容申请之后,根据客户申请减容的日期对设备进行加封。从起,按原计费方式减收其相应容量的基本电费()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用户减容须在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
《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客户办理暂停,需在()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
在减容期限内要求恢复用电时,应在前向供电企业办理恢复用电手续,基本电费从启封之日起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