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业务专用印章停止使用及作废必须由保管(使用)人在印章系统交接给营业部主任或其指定专人,由营业部主任或其指定专人在印章系统进行暂停使用操作,并在备注栏简要注明停用原因。印章实物由()封存后保管。
会计核算专用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应实行()的原则,并坚持印押证分管分用.
国库应加强印章和预留印鉴管理,除个人名章由个人自行保管外,其他印章和预留印鉴应指定专人保管和使用,坚持()的原则,做到人离落锁、下班入柜。
信用社应当指定专人严密保管和使用会计印章,严格执行()制度。
业务专用印章在启用前、停用或待销毁期间应加封,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停止使用并封存的印章,()重新启用。
各类印章应明确指定专人管理,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对因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造成印章损坏、遗失和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视情节轻重追究印章保管人()责任
各级基层营业机构应在会计印章暂停使用或作废()日在“会计业务印章管理系统”中做印章缴回,并及时将印章实物上交分行营运管理部。
会计专用印章使用保管登记薄由信用社主任指定人员保管。()
会计核算印章的保管、使用与交接应实行“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专人负责”的原则,并坚持印、押、证集中管理。
信用社应当指定专人严密保管和使用印章,严格执行“印、押、()”分管制度。
基层营业机构分管行长至少()检查一次本行会计业务印章的保管、使用情况,确保印章系统与印章实物相符。
各级会计机构应指定专人严密使用和保管会计印章,坚持“()”的原则。
业务日戳和印章须指定专人保管,并建立交接班制度,如领用.上缴.人员调动,均应办理()。
业务印章在停用待上缴期间,必须由()加封并指定()妥善保管。
保管使用业务印章的各级机构必须建立“业务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详细记载业务印章的()及交接情况,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手工保管使用的会计核算专用印章暂不使用时,由指定保管人员与网点大堂值班经理双人封存入库或保险柜(箱)保管,并纳入核算要素管理系统机构库管理。封存超过1个月的,应上缴至()集中保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业务印章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版)》文件规定,各级机构会计与营运部门收到同级业务部门或下级机构上缴的实物印章后,应将印章存放在保险柜或带锁的铁皮柜内妥善保管,不得与正常使用的业务印章混合存放()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印章刻制、保管、使用、废止、销毁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
会计专用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应实行“双人保管、专人使用、专人负责”的原则,并坚持印、证分管分用()
《晋商银行会计核算专用印章管理办法》规定,本票专用章上刻有本机构人民银行支付系统行号。本票专用章及印模卡片应按办理银行本票业务的营业机构配备,指定专门人员保管使用()
保管使用业务印章的各级机构必须建立“业务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详细记载业务印章的领取、()等情况。
会计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应实行的原则,并坚持印、证分管分用,实行综合柜员制的网点按综合柜员制管理办法执行()
营业期间,柜员的实物印章可放入尾箱或抽展中保管,随用随取,柜员营业期问临时高柜,应做到“人在章在.人走章收”,不得将实物印章带高营业场所。
运营业务印章作为重要物品管理,未启用、暂不使用或待销毁的运营业务印章应由指定双人负责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