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超过4米高度的车辆或机械通过架空电力线路时()。
石油化工企业中甲、乙类液体储罐与架空电力线路(中心线)的间距不应小于()。
石油化工企业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距厂外企业铁路线(中心线)的防火间距为30m。()
架空电力线路与甲类厂房、库房、易燃、易爆材料堆垛,甲、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的最近水平距离,应不小于电杆(塔)高度的()倍;与丙类液体储罐的最近水平距离,应不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2倍。35kV以上的架空电力线路与储量超过200m2的液化石油气单罐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
石油化工企业液化烃罐组或可燃液体罐组,()毗邻布置在高于工艺装置、全厂性重要设施或人员密集场所的阶梯上。
石油化工企业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防火距离,可按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规定减少()。
油区的一切电气设施均应为()。电力线路必须是()或().不准有架空线路。
公路和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石油化工企业生产区。
依据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甲类厂房、甲类仓库,可燃材料堆垛,甲、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与架空电力线的水平距离最小为电杆(塔)高度的()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如果从分线设备到用户话机之间用户线路中有架空明线,或线路有可能与电力线相碰触危险时,应采用具有保安装置的()。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距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规定范围内进行()
石油化工企业厂内甲类工艺装置距明火及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为()m。
架空电力线路至易燃易爆物料设施或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杆高的()倍。
公路和地区架空电力线路,可以穿越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
石油化工企业液化烃罐组距架空电力线路(中心线)的防火间距为2倍塔杆高度。()
当石油化工企业甲B类、乙类液体铁路装卸采取密闭装卸时,装卸设施的防火距离可减少(),但不应小于()。
石油化工企业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距居住区、公共福利设施、村庄的防火间距为()m。
油区的一切电气设施均应为(),电力线路必须是暗线或电缆,不准有架空线。
甲、乙类液体储罐与架空电力线路中心线的间距不应小于()。
某石油化工企业的厂区设置办公区、动力设备用房、消防站、甲乙类液体储罐区、液体烃储罐区、装卸设施和桶装油品堆场。下列于工厂总平面布置的做法中,正确的是()
某石油化工企业的厂区设置办公区、动力设备用房、消防站、甲乙类液体储蓄罐、液体烃储蓄罐、装卸设施和桶装油品堆场。下列关于工厂总平面布置的做法中,正确的是()
某石油化工企业的厂区设置有办公区、动力设备用房、消防站、甲、乙类液体储罐、液化烃储罐、全厂性高架火炬、散发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下列关于该工厂总平面布局的做法中,正确的是()。
根据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化工企业的现场若存在:为两套及以上甲、乙类及剧毒化学品生产装置服务的中心控制室、区域控制室与甲、乙类生产、存储设施的安全距离不足,或未采取必要的抗爆措施的,可按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