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甲、乙双方订立协议,由甲作为名义股东,代为持有乙在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但投资收益由实际投资人乙享有。协议并无其他违法情形。后甲未经乙同意,将其代持的部分股权,以合理价格转让给丙公司的股东丁。丁对甲只是名义股东的事实不知情。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甲持有乙公司、丙公司100%股权。2016年8月29日,乙公司将其控制的某上市公司60%股份全部转让给丙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双方订立协议,由甲作为名义股东,代为持有乙在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但投资收益由实际投资人乙享有。协议并无其他违法情形。后甲未经乙同意,将其代持的部分股权,以合理价格转让给丙公司的股东丁。丁对甲只是名义股东的事实不知情。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同意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股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甲、乙、丙三人合买了一套机器设备,甲欲以5000元的价格转让自己的份额。丙表示不要,乙未置可否。3个月后,丁愿意购买该份额,甲接受了丁交付的5000元款项。此时甲的父亲知道这件事情后,也想购买该股份,甲又与其父亲签订了转让份额协议。这时乙、丙也分别向甲表示欲购买甲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表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意味着()。
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同意对外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的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甲、乙、丙三人合买了一套机器设备,甲欲以5000元的价格转让自己的份额。丙表示不要,乙未置可否。3个月后,丁愿意购买该份额,甲接受了丁交付的5000元款项。此时甲的父亲知道这件事情后,也想购买该股份,甲又与其父亲签订了转让份额协议。这时乙、丙也分别向甲表示欲购买甲的份额。按份共有中,如果几个共有人都想购买共有人之一欲转让的份额,则( )。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过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甲、乙、丙是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各占52%、22%和26%的股权。乙欲对外转让其所拥有的股权,丙表示同意,甲表示反对,但又不愿意购买该股权。乙便与丁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丁一次性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乙。此时甲表示愿以同等价格购买,只是要求分期付款。对此各方发生了争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新股认购优先权与股权对外转让时的优先购买权,立法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公司的人合性。
甲、乙、丙是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各占52%、22%和26%的股权。乙欲对外转让其所拥有的股份,丙表示同意,甲表示反对,但又不愿意购买该股权。乙便与丁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丁一次性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乙。此时甲表示愿以同等价格购买,只是要求分期付款。对此各方发生了争议。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2010年3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转账支票。乙公司背书转让给丙公司用于清偿货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丙公司对甲公司的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之前末行使即归消灭的是()。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未对股东对外转让股权作出规定。1年后,甲欲将其在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丁,乙、丙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甲、乙、丙是某有限公司的股东,各占52%、22%和26%的股份。乙欲对外转让其所拥有的股份,丙表示同意,甲表示反对,但又不愿意购买该股份。乙便与丁签订了一份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丁一次性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乙。此时甲表示愿以同等价格购买,只是要求分期付款。对此各方发生了争议。下列( )选项是错误的。
A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2011年8月,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A公司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甲、乙均不同意,且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甲持有A公司60%的出资,乙持有A公司15%的出资,甲、乙对如何购买丙的出资无法达成协议,公司章程也没有对此事项作出约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2年B卷)甲、乙双方订立协议,由甲作为名义股东,代为持有乙在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但投资收益由实际投资人乙享有。协议并无其他违法情形。后甲未经乙同意,将其代持的部分股权,以合理价格转让给丙公司的股东丁。丁对甲只是名义股东的事实不知情。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有权自由对内或对外转让 股权,转让时不必征得任何其他股东的同意。公司成立1年后,丙放出消息拟转让其股 权,王某得知后与丙积极商谈,双方于8月1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依法变更了股 东名称,但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8月5日,不知情的刘某也找到丙要求购买其股权,由 于刘某出价更高,丙与其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并于次日将变更股东名册、变更工商登记等手续办理完毕。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其他股东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2018年8月8日,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公司未设董事会,仅设丙为执行董事。2018年6月8日,甲与戊订立合同,约定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戊。甲于同日分别向乙、丙、丁发出拟转让股权给戊的通知书。乙、丙分别于同年6月20日和24日回复,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丁于同年6月9日收到甲的通知后,至7月15日未就此项股权转让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