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检察院对杨某以受贿罪提起公诉,并于1998年4月18日将杨某刑事拘留,同年4月24日对其作出逮捕的决定。在对该案进行审理时,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构成受贿罪,于1999年6月10日宣判杨某无罪。市检察院提起抗诉后,二审法院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判决,于1999年6月20日将杨某释放。对此案,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A . 应当对杨某赔偿。损失应当从1998年4月24日起计算至1999年6月20日 B . 应当对杨某赔偿。损失应当从1998年4月18日起计算至于1999年6月20日 C . 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为市检察院和一审人民院 D . 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市检察院

时间:2022-10-07 21:59:36 所属题库:司法赔偿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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