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速度250km/h及以下时,完全监控模式下CTCS-2级列控车载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km/h常用制动。
在300km/h及以上线路,CTCS-3级列控系统车载设备速度容限规定为超速2km/h报警、超速5km/h触发常用制动、超速()km/h触发紧急制动。
完全监控模式下,列车按高于允许速度()常用制动设置。
在300km/h及以上线路,CTCS-3级列控系统车载设备速度容限规定为超速5km/h报警,超速5km/h触发常用制动,超速15km/h触发紧急制动。
在线路上施工、维修作业须按规定设置作业防护标,作业防护标应依据线路允许速度的列车紧急制动距离设置:速度大于120km/h小于或等于160km/h,设置距离不得小于()。
装备在机车上的LKJ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km/h常用制动设置模式曲线。
运行速度在250km/h及以下时,完全监控模式下CTCS-2/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2km/h报警、5km/h常用制动、()km/h紧急制动设置模式曲线。运行速度在250km/h及以上时,完全监控模式下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含CTCS-2级后备功能)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km/h报警、5km/h常用制动、15km/h紧急制动设置模式曲线。
依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装备在机车上的LKJ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2km/h报警、3km/h卸载、5km/h常用制动、8km/h紧急制动设置模式曲线()
装备在动车组上的LKJ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2km/h报警、5km/h常用制动、()km/h紧急制动设置模式
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含CTCS-2级后备功能)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设置模式曲线
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GYK)在正常监控模式下,当轨道车运行速度高于允许速度+1km/h时,施行紧急制动控制。()
装备在动车组上的LKJ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报警、常用制动、紧急制动设置模式曲线
装备在机车上的LKJ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2km/h报警、3km/h卸载、5km/h常用制动、6km/h紧急制动设置模式曲线。()
装备在动车组上的LKJ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km£¯h设置报警模式曲线。
装备在动车组上的LKJ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5km£¯h常用制动。()
CTCS-2级列控系统完全监控模式下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km/h报警设置模式曲线
装备在机车上的LKJ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km/h报警、()km/h卸载、()km/h常用制动、()km/h紧急制动设置模式曲线
装备在机车上的LKJ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2km/h报警、3km/h卸载、5km/h常用制动、()km/h紧急制动设置模式曲线。
运行速度250km£¯h以上时,完全监控模式下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含CTCS£2级后备功能)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km£¯h设置紧急制动模式曲线。
运行速度250km£¯h以上时,完全监控模式下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含CTCS£2级后备功能)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km£¯h紧急制动设置模式曲线。
运行速度250km£¯h及以下时,完全监控模式下CTCS£2£¯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km£¯h紧急制动设置模式曲线。
装备在机车上的LKJ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紧急制动设置模式曲线()
装备在机车上的LKJ设备模式曲线高于线路允许速度()km/h数值触发常用制动功能
装备在机车上的LKJ设备模式曲线高于线路允许速度()km/h数值触发卸载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