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企业,增值税率17%;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一批库存商品,应收账款为含税价款585万元,款项尚未收到。到期时乙公司无法按合同规定偿还债务,经双方协商,甲公司同意乙公司用存货抵偿该项债务,该产品公允价值400万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68万元,成本300万元,假设甲公司为该应收账款计提了100万元的坏帐准备。则甲公司因该笔债务重组应计入损益的项目和金额为()

A.营业外支出17万元 B.资产减值损失17万元 C.营业外支出 85万元 D.资产减值损失85万元

时间:2024-06-02 13: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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