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老师大学本科毕业后自愿到少数民族地区从事教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应当依法对张老师()。
社会工作者斐斐毕业于某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在工作过程中,她遵循相关准则,运用所学的知识真诚地为服务对象提供帮助,她的工作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这说明,社会工作者具有()等基本特征。
张某毕业于斯坦福大学计算机系,出于爱好喜欢研究计算机领域相关技术而不是从事管理工作。根据麻省理工学院人才教授的观点,张某的职业定位属于下列()这种。
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年。
毕业论文的选题必须是作者能够准确地掌握大学阶段所学的专业基础知识范围之内。
张某自大学毕业后,实际工作年限为13年,在甲公司的工作年限为3年。2010年4月1日,张某因患病开始在家中休息。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社会工作者紫薇接待了一位刚毕业的大学生琳琳。她所从事的是销售工作,工作中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让她感到很烦恼,她的情绪开始变得很低落。琳琳对社会感到很失望、害怕,而且所学的专业是市场营销,需要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琳琳认为自己很差劲,认为自己不能胜任这份工作。在朋友的鼓励下,她前来向紫薇求助。紫薇告诉他一些关于大学毕业生进入职场需要掌握的人际关系的知识和技巧,调整琳琳原来的行为方式。紫薇在此个案中主要扮演的角色是()。
张某家庭条件富裕,大学毕业后从事出纳工作。在办理现金收付过程中,时常出现长款短款,张某不以为然,短款自己垫上,长款仍放在单位保险柜中备用。张某违反了下列哪项会计职业道德内容要求?( )
张老师大学本科毕业后自愿到少数民族地区从事教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应当依法对张老师( )。
据相关资料分析,大学所学的专业与自己将来从事的职业并不对口,绝大部分同学大学毕业后并不会选择与自己专业对口职业,因此,有人认为大学所学的专业对学生们今后的职业发展并没能提供有力的帮助。以下哪项如果为真,能够最有力地反驳上述推论?()
汤姆是一个美国人,在他23岁大学毕业后,来中国工作,他身体健康,具备从事导游工作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能力,汤姆()参加考试。
李某大学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自认为在大学所学知识足以应付本职工作,故平时疏于钻研业务,不加强学习,工作中差错不断。下列各项中,李某违反了会计职业道德要求的是( )。
王某大学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自认为在大学所学知识足以应付本职工作,故平时疏于钻研业务,也不加强学习,致使工作中差错不断。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在知识经济时代,一个大学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所学的知识仅占一生中所需要知识的()左右。
张某家庭条件富裕,大学毕业后从事出纳工作。在办理现金收付过程中,时常出现长款短款,张某这是正常现象,短款自己垫上,长款仍放在单位保险柜中备用。张某违反了下列哪项会计职业道德内容要求( )。
大学专科毕业后,担任政工师职务满()年,并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年,可申报高级政工师专业技术职务。
女大学生张某毕业后被企业录用,企业不得为其安排的工作是()。
大学本科毕业后,实践锻炼1年期满从事思想政治专业技术工作的,可认定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
“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____工作。( )
今天,我国的高等教育是相当专业化的。学工程的学生一般不必学文学课程,学历史的学生一般不必学数学课程。在这种情况下,学校毕业生要想改换专业应该是比较困难的。根据常理,一个单位在录用人员时看重的应该是一个人的所学专业是否与其将要从事的工作相符合。但是事实上,大学毕业生改变专业,“学非所用,用非所学”的情况又相当普遍。一些农、林院校的毕业生尤其如此。
张某大学毕业后应聘到一家城市信用社工作,在一起贷款业务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则张某的行为有可能构成()。
大学毕业后,小李同学和小王同学准备合伙创业他们合伙成立"永吉镇123有限责任公司”小李同学和小王同学成立的企业名称,符合法律规定么?请运用所学知识说明原因?
张某家庭条件富裕,大学毕业后从事出纳工作。在力理现金收付过程中,时常出现长款短款,张某不以为然,短款自己垫上,长款仍放在单位保险柜中备用。张某违反了下列()会计职业道德内容要求。
1、陈军系某大学法学院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后在司法行政机关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三年后,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了《公证员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陈军欲从事公证工作,根据《公证法》规定,必须经过()的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