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电梯的进出通道口)都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0〕51号)规定,临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主要指新建铁路、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与既有线平行、交叉、接入,在既有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包括上跨、下穿既有铁路,涉及既有线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施工。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防护。
在平行或邻近带电设备部位施工(检修)作业时,为防护感应电压加装的个人保安接地线应记录在(),并由施工作业人员自装自拆。
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
在平行或邻近带电设备部位施工(检修)作业时,为防护()加装的个人保安接地线应记录在工作票上,并由施工作业人员自装自拆。
在营业线两侧()范围内(包括上跨、下穿既有铁路)涉及既有线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施工均属于邻近营业线施工。
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邻近营业线施工,由()按上述原则界定类别。
在施工现场存在较多的交叉作业,结构施工至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电梯的进出口)均应搭设()。
依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邻近营业线进行(),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
邻近营业线进行(),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B类施工
邻近营业线进行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
邻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
邻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西铁运函〔2013〕118号,第38条)
邻近铁路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A类施工,必须纳入()月度施工计划
邻近营业线进行(),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B类施工。
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属于邻近营业线错类施工()
邻近营业线进行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
邻近营业线施工主要指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与既有线平行、交叉、接入,在既有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涉及营业线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施工()
根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规定,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
高速铁路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是属于邻近营业线施工()。
邻近营业线施工的现场管理。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或带班人员必须在岗,携带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专项安全卡控措施、作业配合单等资料()
邻近营业线施工的驻站及现场防护。施工单位须在就近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必须由经过()的人员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