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年内累计签发三张(含)以上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的存款人恢复支票业务的,须遵循的业务管理原则是()。
对于业务量大的单位、个体户原则上出售支票不得超过各()。
对于委托单位提交的用于批量代发工资业务的转账支票,柜台经办人员除按办理转账支票业务的规定审核有关内容外,还应审核()。
各机关、单位销毁秘密载体,应当到保密工作部门批准的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进行销毁,不得向个体商贩、废品收购单位出售秘密载体。()
BANCS暂付暂收款项挂账后,应尽快处理,不得长期挂账。各一级分行运营控制部门应牵头组织各业务部门,逐业务梳理挂账结清期限,对于无法明确挂账期限的,原则上不应超过()个月逐笔对超期挂账实施催转。
出售给开户单位使用的会计凭证主要是结算凭证和专用凭证,包括: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申请书、银行本票申请书、信(电)汇凭证、委托收款凭证、托收承付凭证、进账单等。一般结算户不得购买()
银行出售支票,每个账户(),业务量大的可以适当放宽,并在每张支票上加盖银行名和存款人账号。
网点出售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业务委托书必须打印二维码并对打印结果进行核对,对于打印错误的业务凭证应()。
对于允许使用个人支票的账户,只能出售(),用于办理转账结算业务。
客户每次购买支票不得超过()本,购买结算业务申请书不得超过()份。
柜面操作人员在受理非开户单位财务人员提交的各种大额支付凭证(现金支票、转账支票、信汇凭证、电汇凭证、业务委托书及其他支付凭证)时,要按照“谁接单,谁联系”的原则,与付款单位进行电话联系确认,对于电话联系核实确认的结果要在《大额支付联系确认登记簿》中详细记录。
银行出售支票,每个账户只准一次1本,业务量大的可以适当放宽,并在每张支票上加盖银行名和()账号。
代兑机构每日营业终了时,原则上外币库存(包括外币现钞和旅行支票,下同)限额不得超过()。
对于连续()个年度内均存在符合停止出售支票的条件的存款人,开户行(社)原则上不再受理存款人恢复支票业务申请。
如出售的重要空白凭证为支票时,柜员需在支票上加盖()、()及()后,连同第二联凭证出售单交领用单位,由领用单位当面点收,第一联凭证出售单加盖业务讫章后作记账凭证。
根据“印、证”分管原则,出售空白支票的柜员不得持有结算专用章。
柜员应根据业务需要适量领用空白重要凭证,原则上不得超过()用量。对于使用量较小的空白重要凭证,可实行按份领用
向客户出售支票等重要空白凭证,原则上每个账户每次只售一本,如业务量大的单位最多售出不超过七天的用量。()
出售空白支票前,加盖开户行全称和开户人账号,业务忙时可交由开户单位自填
对账户开户时间不满()的客户,首次出售支票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
账户开户时间不满3个月的,原则上每次出售支票凭证不得超过5份()
原则上,对于无需进行尽职调查的预警业务,各分行须于收到预警()个工作日内完成预警审核;需要进行尽职调查的,最长不得超过()个工作日完成终审
对于授信评审部门终审意见明确授信后条件落实时限的,经办单位须在时限内落实相关条件,对于未明确具体落实时限的,应由经办单位提出落实时限,但原则上不得超过授信启用后()
单位领购空白支票,应填写支票领用单,签注全部预留印鉴,经办人员必须认真折角核对客户领用单上的预留印章,防止冒领。单位领购空白支票,应根据单位业务量认购,可以按份购买,亦可以按本购买,原则上最多每次只能领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