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期间确定一般为“仓至仓条款”,即保险人对被保险货物所承担责任的空间范围是从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起运港发货人的仓库时开始,一直到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港收货人的仓库时为止;在远洋船舶航程保险中,保险期间以保单上载明的航程为准。
按国际保险业中惯用的仓至仓条款,在航空运输中,如果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地卸离飞机后未运至目的地收货人仓库,保险责任继续有效期限为:()。
货物如果没有运抵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则以被保险货物运抵最后卸载的车站满()为止,为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时限。
我国航空运输货物保险规定,如果被保险货物没有抵达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仓库,则保险责任在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地卸离飞机后满30天为止。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中,如果被保险货物以内陆为目的地,2008年4月1日卸离海轮,同年5月2日收货人提货后运到内陆目的地自己的仓库,保险责任终止的时间是()。
我国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货物空运至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长以承运人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以后的()天为限。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中,如果被保险货物以内陆为目的地,2010年4月1日卸离海轮,同年5月2日收货人提货后运到内陆目的地自己的仓库,保险责任终止的时间是()。
在我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基本险中,如被保险货物未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则保险人对被保险货物所承担的保险责任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的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天为止
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中,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15天为限。
内水路、陆路货运险的保险责任开始,须同时具备“签发保险凭证”(需加盖投保章,并且有托运人签字)和“保险货物运离启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两个要件,缺一不可。
在我国的货运保险实践中,对不同货物的损失,保险人掌握的是及时检验的时间不完全一致,一般期限为收货人提货后或货物运抵收货人仓库后()。
货物运抵保险证所载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收货人应在()内向当地保险机构申请并会同检验受损的货物。
被保险货物如未抵达保单载明的目的地港收货人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而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保险单仍然负责。()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中,被保险货物运抵卸货港并全部卸离海轮后,但未被收货人立即运到自己的仓库时,保险责任可以从货物全部卸离海轮时起算满()天终止。
货物如果没有运抵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则以被保险货物运抵最后卸载的车站满()天为止,为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时限。
根据仓至仓条款的规定,从货物在目的港卸离海轮时起满多少天,不管货物是否进入保险单载明的收货人仓库,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均告中止()。
根据仓至仓条款的规定,从货物在目的港卸离海轮时起满多少天,不管货物是否进入保险单载明的收货人仓库,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均告终止()
根据我国海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规定 如果被保险货物从发货人仓库起运 先运往打包厂打包
【单选题】在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中,被保险货物运抵卸货港并全部卸离海轮后,但未被收货人立即运到自己的仓库时,保险责任可以从货物全部卸离海轮时起算满()终止。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责任起讫是以"仓至仓"条款为依据,如果被保险货物运抵卸货港并全部卸离海轮后,没有被收货人立即运到自己的仓库,则保险人承担的责任从货物全部卸货离海轮时算起,满()天终止。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中,被保险人货物运抵卸货港并全部卸离海轮后,未被收货人立即运到自己的仓库,保险责任可以从货物全部卸离海轮时起算满60天终止()
货物运输保险责任至该项货物运到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抵达货物运输保险责任至该项货物运到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的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为止30天 B.60天 C.90天 D.6个月
陆上货物运输保险的责任起讫期限为:如果没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收货人的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到达最后卸载车站后几天为限()
保险责任起讫以()为准,即从被保险货物离开起运地点的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直至到达目的地收货人的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一般没有固定的时间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