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境内银行任何一家网点()办理涉外收付款业务的机构申报主体都应填写《单位基本情况表》。
不足0.5美元涉外收付款是否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发生涉外付款的申报主体,应在()时完成该款项的申报。
凡在我行首次办理涉外收付款和进出口业务的机构申报主体,应填写《单位基本情况表》,同时提供《()》及《营业执照》
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并通过境内代理机构开立的境内专用外汇账户进行涉外收付款时,()应按规定办理国际收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申报主体是指通过中国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业务的所有非银行机构和个人
凡在境内银行任何一家网店首次办理涉外收付款业务的机构申报主体,应填写“单位基本情况表”,同时提供()
()等业务在境内未发生转让时,应在收到境外款项时通知申报主体办理涉外收入申报及核销信息申报。
在国际收支申报中,境内的涉外外币收付款申报主体是()。
福费廷业务在境内未发生转让时,办理福费廷业务的境内银行应在()通知申报主体办理涉外收入申报。
随着我国涉外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为规范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进行涉外收付款国际申报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进行了修订,最新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从()开始施行。
《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中规定,解付银行/结汇中转行应在涉外收入款项解付之日/结汇之日,通知申报主体在()工作日内办理涉外收入申报。
凡在境内银行任何一家网点首次办理涉外收付款业务的机构申报主体,应填写()。
发生涉外付款的申报主体,应在提交《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办理该款项的申报。
外汇指定银行自身涉外收入及对外付款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但须进行金融机构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
对于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在境内进行证券投资所发生的跨境收付款,由境内托管人代为办理国际收支间接申报,申报主体为()
发生涉外付款的申报主体,应在客户提交各类付款申请书或通知书后()申报
我行为客户办理收汇业务,包括从()收汇应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10〕22号)及我行有关规定办理涉外收入申报手续
发生涉外付款的申报主体,应在提交《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同时办理该款项的申报。()
根据《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境内居民和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发生涉外收付款时,应通过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发生涉外付款的申报主体,应在提交《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办理该款项的申报()
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所涉及的主体,应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相关规定,进行涉外收付款以及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和交易统计申报()
境内银行为申报主体提供电子单据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前,应按照涉外收付纸质凭证的样式和内容以及数据采集规范等要求,设置涉外收付款业务的电子单据界面及填报格式,使其至少包括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所需的基础信息和申报信息,如()
机构申报主体在境内银行任何一家网点首次办理涉外收付款业务时,应先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