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个人助业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或经营实体合法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周转的保证担保或信用方式的人民币小额贷款。()
合伙经营项目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项目总额度为各借款人额度之和且总额度最高不超过( )万元(含)。
()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地方财政据实全额贴息。
职工在300人以下,吸纳各类人员达到()以上(与企业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了社会保险)的小企业或合伙经营实体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农银发[2009]190号)规定,采用联保小组担保方式申请农户小额贷款的,如果联保小组中其中某一成员违约或出现重大风险信号,经营行可以将此成员贷款额度冻结,小组其他成员贷款额度继续可用。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万元、期限不超过()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利用上述贷款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的,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职工在()以下,吸纳失业人员达到()以上(与企业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了社会保险)的小企业或合伙经营实体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对当年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办金融机构可根据其实际吸纳人数,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最高不超过()万元额度发放小额担保贷款。
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下岗失业人员,需向本人居住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并经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初审后,向()推荐。
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应将贷款用于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开办经费和()
职工在300人以下,吸纳各类人员达30%以上(与企业签订了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了社会保险)的小型企业或合伙经营实体也属于小额贷款的贷款对象。
合伙经营项目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实行()的原则。
合伙经营项目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原则有( )
微小企业主申请小额贷款,所在合伙企业要求连续经营()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视其安置人数、经营状况、还贷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额度,额度最高不超过()万元。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小额担保贷款对象包括由回乡创业农民工、被征地农民、失业人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等个人创办、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
下岗失业小额担保贷款中,每个申请人均由同一担保机构进行独立的担保,合伙经营借款人之间要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符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人员向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提供的资料包括、《小额担保贷款人员申请表》、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基本情况及担保申请书人员申请、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
符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向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提供的资料包括、当年新招用的符合贷款条件的就业人员有效证件原件、企业盖章的职工花名册原件、企业与新招用的符合贷款条件的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的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原件、企业盖章的企业工资表(工资支付凭证)原件、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是指我行向符合授信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或实际控制人等]发放的,用于经营实体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借款申请人以互惠担保基金的形式认缴部分资金,组成资金集合,为其在我行贷款提供担保的人民币贷款。
对符合贷款条件人员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开办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可按人均5万元以内、总额不超过万元的额度()
以下哪些人群,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诚实守信,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并经市、县(区)政府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审查同意,担保机构愿意提供担保的,可申请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
国家专门建立了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小额贷款的担保基金,持有()的人员可申请小额贷款
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为5万元,对符合现行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条件的城镇妇女,最高额度为8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妇女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将人均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