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重大隐患包括《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和《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中的()条。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并发出声光报警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承包方(承托方)再次转包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国土资源部门认定为超层越界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单回路供电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主井、回风井同时出煤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煤矿安全监察应当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纠正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实行()相结合。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经认定或论证确定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应当及时下达《重大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抓好整改的跟踪落实。同时要将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实行挂牌督办。()
应急管理普法知识:根据《安全生产法》,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主井、回风井同时出煤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适用于判定各类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擅白开采保安煤柱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矿井总风量不足的,属于煤矿重大安个生产隐患()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一般事故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制定和落实治理方案及时予以消除,并将治理方案和治理结果向()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督办。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不及时查处所辖区域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的行政处分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矿井总风量不足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