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10万元,乙出资6万元,丙出资4万元。2017年6月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甲、乙、丙三人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过程中,丙与丁,经甲和乙协商,均表示同意并愿意购买丙的股份。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有()。 I.同等条件下,甲和乙都有优先购买权 Ⅱ.同等条件下,丙可以自行决定优先购买人 Ⅲ.由甲和乙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Ⅳ.如果甲和乙协商不成,丙可以将股份转让给丁
甲、乙、丙三人准备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甲以一套自有房屋出资,估价100万元,但在公司成立后重新评估时只值10万元,对甲出资不实的资本填补责任的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发起人甲、乙、丙三人筹备设立A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之前,发起人甲以自己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B公司办公房屋一幢,月租金5万元。A公司成立后入住了该办公房并正常经营,后A公司和甲均未支付B公司相应的租金,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0万元。公司成立6个月后,吸收丁入股。2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仅值10万元,甲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为8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
甲、乙、丙三人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过程中,丙与丁达成协议,拟将其在该公司拥有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丁。丙书面通知甲和乙时,甲表示不同意,乙表示同意。有关此事的下列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甲、乙、丙三人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过程中,丙与丁达成协议,拟将其在该公司拥有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丁。丙书面通知甲和乙时,甲和乙均表示同意,并愿意购买丙的股份。有关此事的下列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假定甲、乙、丙三人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后三人以该公司的名义从事集资诈骗行为,所得数额较大,并由甲、乙、丙三人平分,则对于三人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乙的出资各占20%,丙的出资占60%。现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该公司拥有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对此,如果甲和乙都不同意转让且不愿购买,丙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甲、乙、丙三人拟成立一家小规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甲以一辆面包车出资,乙以货币出资,丙以实用新型专利出资。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公民甲、乙、丙三人策划成立一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房地产业务,三人每人公司取了一个名称,()可以采用。
发起人甲、乙、丙三人筹备设立A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之前,发起人甲以自己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B公司办公房屋一幢,月租金5万元。A公司成立后人住了该办公房并正常经营,后A公司和甲均未支付B公司相应的租金,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丙三人出资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现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该公司拥有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丁。对此,甲和乙均不同意,有关此事的下列解决方案中,()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0万元。公司成立6个月后,吸收丁入股。1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仅值10万元,甲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8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甲乙丙三人拟成立一家小规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八万元,甲以一辆面包车出资,乙以货币出资,丙以实用新型专利出资。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甲、乙、丙三人拟成立一家小规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0万元,甲以 一辆货车出资,乙以货币出资,丙以实用新型专利出资。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甲、乙、丙三人共同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非专利技术出资,乙、丙则以现金出资。公司成立后,丁经全体股东同意成为新的投资人。但不久发现甲出资的非专利技术的实际价额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此时应当如何处理?
甲、乙、丙三人拟成立一家小规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0万,甲以一辆货车出资,乙以货币出资,丙以实用新型专利出资。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甲、乙、丙三人共同成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非专利技术出资,乙、丙则以现金出资。公司成立后,丁经全体股东同意成为新的投资人。但不久发现甲出资的非专利技术的实际价额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此时应当如何处理?()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乙的出资各占15%,丙的出资占70%。现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该公司拥有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丁。对此,如果甲和乙都不同意转让且不愿购买,则丙可以实施与丁的股份转让协议。()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5万元。公司成立3年后,吸收丁入股。后因公司债权债务纠纷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机器设备出资时值15万元,甲现可执行财产5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依法成立东方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各自出资情况如下:甲以科技开发所需设备出资,折合人民币8万元;乙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2万元;丙以自己的一项方法发明专利技术出资,折合人民币4万元。若东方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日后解散,其法定原因包括()。
2013年4月1日,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该公司章程有关要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甲以货币出资200万元;乙以机器设备作价150万元出资;丙以一项专利权作价100万元出资,另以货币出资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