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后()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约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确定方法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确定()。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的()天内,提出工程变更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①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②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③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④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⑤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在施工期间发生合同价款调增事项,承包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的()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及相关资料,否则视为承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要求。
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时间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19.1条第(1)项约定:“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规定,颁发整个工程的移交证书后14天内,发包人应将保留金总金额的()%退还承包人。
发生合同价款调整事项以后,承包人应在()天内提交合同价款调整报告。
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规定: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14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索赔处理结果。发包人逾期答复的,则视为认可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FIDIC合同条件规定,业主应在监理工程师签发()后的14天内,退还承包商的履约保函。
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规定: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赔付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权利。
根据财政部、建设部2004年10月颁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以下对变更合同价款的方法的解释错误的是()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后( )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有效。◑A14◑B15◑C24◑D28
FIDIC合同条件规定,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商应当在()天内,以正式函件的形式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依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工程师递交( )。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有效。
根据GB50500-2013规定,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当期已完工程量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并将核实计量结果通知承包人。()
总承包合同约定发生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应于延误事件发生后的14天内,将延误事件及索赔报告报发包人,逾期未报的视为承包人放弃索赔的权利。若承包人于延误事件发生后的15天报送相关索赔报告的,其仍然享有索赔的权利()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施工合同文本通用合同条款,缺陷责任期满(包括延长的期限终止)后14天内,应当向承包人出具缺陷任期终止证书,该证书由()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规定,承包人未能在索赔事件发生后()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的,将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