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外出租的一栋办公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账面原值为14000万元,已计提折旧为4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且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同。2×16年1月1日,甲公司将该办公楼由成本模式计量改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当日公允价值为17600万元。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甲公司应调整2×16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的金额为()万元。
2011年2月5日,甲公司将一办公楼对外出租,办公楼成本为3200万元,已计提折旧为21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出租日公允价值为2400万元。甲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2011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2600万元,2012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2640万元。2013年3月1日,甲公司收回租赁期届满的办公楼并对外出售,取得价款2800万元。甲公司2013年度因出售办公楼而应确认的损益金额为( )万元。
2013年2月15日,甲公司将一栋自用办公楼对外出租,年租金为360万元。当日,办公楼成本为3200万元,已计提折旧为21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2400万元。甲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该办公楼2013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2600万元,2014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2640万元。2015年3月1日,甲公司收回租赁期届满的办公楼并对外出售,取得价款28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15年度因出售该办公楼而确认的损益金额是()万元。
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已对外出租的一栋办公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账面原值为20000万元,已提折旧为2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同。2015年1月1日,由于当地的房地产市场比较成熟,甲公司将该办公楼的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计量改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当日公允价值为2800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对此项变更,甲公司应调整2015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的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将其拥有的一幢办公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成本为3600万元,使用寿命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400万元。2×18年度按照经营租赁合同的规定,乙公司继续租用该办公楼,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每季度租金为60万元,于每季度末支付当季度租金,2×18年年末该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可收回金额为2340万元,至2×18年年末该办公楼已使用了5年。该投资性房地产2×18年年末应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外出租的一栋办公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账面原值为14000万元,已计提折旧为4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且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同。2017年1月1日,甲公司将该办公楼由成本模式计量改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当日公允价值为17600万元。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甲公司应调整2017年1月1日盈余公积的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拥有一项办公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成本为3600万元,使用寿命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400万元。 2012年度按照经营租赁合同的规定,乙公司继续租用该办公楼,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每季度租金为60万元,于每季度末支付当季度租金,当年年末该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可收回金额为2340万元,至2012年年末该办公楼已使用了5年。 要求: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经营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自用的一栋办公楼租给乙公司使用,期限2年,每年收取租金120万元;该办公楼的账面原价为500万元,已计提折旧18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50万元。甲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则甲公司在出租办公楼时,应确认的“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金额为()万元。
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已对外出租的一栋办公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账面原值为2000万元,已提折旧为2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同。2016年1月1日,由于当地的房地产市场比较成熟,甲公司将该办公楼的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计量改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当日公允价值为280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对此项变更,甲公司应调整2016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的金额为( )万元。
2×14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外出租的一栋办公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账面原值为7000万元,已计提折旧为2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且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同。2×15年1月1日,甲公司将该办公楼由成本模式计量改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当日公允价值为8800万元。甲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对此项变更,甲公司应调整2×15年期初留存收益的金额为()万元。
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已对外出租的一栋办公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账面原值为20000万元,已提折旧为2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同。2017年1月1日,由于当地的房地产市场比较成熟,甲公司将该办公楼的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改为公允价值模式,当日公允价值为2800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10%提取盈余公积。对此项变更,甲公司应调整2017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的金额为()万元。
2014年7月1日,甲公司将一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办公楼出租并按照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办公楼在转换前的账面原价为2000万元,已计提折旧1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50万元,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为1925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转换日甲公司应借记"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2012年9月30日,公司董事会决定将自用办公楼整体出租给乙公司,租期为3年,月租金为100万元。2012年9月30日为租赁期开始日。该写字楼原值为192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40年,已计提固定资产折旧50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零,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每季度初支付租金,假定按季度确认收入,营业税税率为5%。2015年9月30日,租赁期届满时,收回仍然作为办公楼,当日达到自用状态。则关于此办公楼,甲公司2012年正确的会计处理有()。
2011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对外出租的一栋办公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账面原值 7 000 万元,已提折旧 200 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且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同。2012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将该办公楼由成本模式计量改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当日公允价值为 8 800 万元,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此项变更,甲公司应调整留存收益的金额为()
甲公司2012年l2月31日购入一栋办公楼,实际取得成本为3000万元。该办公楼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因公司迁址,2015年6月3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协议约定:甲公司将上述办公楼租赁给乙公司,租赁期开始日为协议签订日,租期2年,年租金150万元,每半年支付一次。租赁协议签订日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2600万元。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
2×19年2月20日,甲公司与承租方签订办公楼租赁合同,租赁期为自2×19年3月1日起2年,年租金为360万元。办公楼的成本为3200万元,已计提折旧为2100万元,公允价值为2400万元,甲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办公楼2×19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2600万元,2×20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2640万元。2×21年3月1日,甲公司收回租赁期届满的办公楼并对外出售
20×7年2月5日,甲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建议管理层将一闲置办公楼用于出租。20×7年2月10日,董事会批准关于出租办公楼的方案并明确出租办公楼的意图在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当日,办公楼的成本为3200万元,已计提折旧为21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2400万元,甲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20×7年2月20日,甲公司与承租方签订办公楼租赁合同,租赁期为自20×7年3月1
甲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2011年5月1日将一栋已到租赁期的办公楼收回后计划用于出售,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 量,该办公楼系甲公司于2002年11月末建造完成并开始出租,原价为145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50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收回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1600万元,则办公楼转换后的入账价值为()。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经营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自用的一栋办公楼租给乙公司使用,期限2年,每年收取租金120万元;该办公楼的账面原价为500万元,已计提折旧18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50万元。甲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则甲公司在出租办公楼时,应确认的“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金额为()万元。
2011 年 12 月 31 日,长江公司将一栋办公楼对外出租,并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当 日该办公楼账面价值为 10000 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 20 年,预计净残值为 0,采用年限平 均法计提折旧。2015 年 1 月 1 日,长江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满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 行后续计量的条件,长江公司决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该办公楼进行后续计量。当日,该办 公楼公允价值为 15000 万元;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上升为 15 500 万元。假定不考虑所得税等其他因素,则 2015 年长江公司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影响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为()
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已对外出租的一栋办公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账面原值为20000万元,已提折旧为2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同。2015年1月1日,由于当地的房地产市场比较成熟,甲公司将该办公楼的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计量改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当日公允价值为2800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对此项变
2011年2月5日,甲公司将一办公楼对外出租,办公楼成本为3200万元,已计提折旧为21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出租日公允价值为2400万元。甲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2011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2600万元,2012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2640万元。2013年3月1日,甲公司收回租赁期届满的办公楼并对外出售,取得价款2800万元。甲公司2013年度因出售办公
甲公司拥有一项用于经营性出租的房产至2014年6月30日租赁期满,甲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租赁期满后改为办公用房自用。该投资性房地产原值1 000万元,预计使用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在2005年12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并开始出租,甲公司以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13年12月31日甲公司预计该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为650万元,预计折旧方法、使用年限和净残值始终没有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