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企业技术租赁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A从中国境内B企业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00万元,并向B企业转让位于我国境内的一处房产,取得转让收入500万元,该房产净值为420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税费,B企业应代扣代缴A企业的预提所得税为()万元。
A企业将持有B企业的股权(占3%)全部转让,取得收入600万元,该投资取得时,支付购进价款500万元,转让时B企业在A企业投资期间形成的未分配利润为400万元。A企业当年除股权转让外的其他项目,计税所得为400万元,则A企业当年企业所得税是()万元。
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居民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征收企业所得税。
某高新技术企业,2014年度取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2000万元,境外应纳税所得额折合人民币500万元,在境外已缴纳企业所得税折合人民币70万元。该企业汇总纳税时实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某企业2015年取得技术转让所得600万元,符合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条件。则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是()万元。
温州市某企业2011年度境内生产经营亏损10万元,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980万,主营业务成本680万元,转让专利技术取得收入500万元,成本248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50万元,从境内居民企业分回投资收益50万元;国库券转让收益25万元;境外投资企业亏损40万元。该企业2012年应纳所得税额为()万元。
居民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转让技术使用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A从中国境内B企业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00万元,并向B企业转让位于我国境内的一处房产,取得转让收入500万元,该房产净值为420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税费,B企业应代扣A企业的预提所得税为()万元。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800万,正确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方法是: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按150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某日本企业(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2016年该机构在中国境内取得咨询收入500万元,在中国境内培训技术人员,取得日方支付的培训收入200万元,在香港取得与该分支机构无实际联系的所得80万元,2016年度该境内机构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收入总额为( )万元。
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全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
对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全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居民企业甲公司 2020 年将自行开发的一项专利技术转让,取得转让收入800 万元,与该项技术转让有关的成本和费用为 160 万元。已知,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计算甲公司 2020 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该项技术转让所得应当()
某企业年销售货物收入2 500万元,出租房屋收入500万元,转让房屋收益300万元,取得补贴收入12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20万元,该企业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
【单选题】某日本企业(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2016年该机构在中国境内取得咨询收入500万元,在中国境内培训技术人员,取得日方支付的培训收入200万元,在香港取得与该分支机构无实际联系的所得80万元,2016年度该境内机构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收入总额为()万元。
某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2020年已计入成本费用的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薪金总额为50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72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4万元,已经取得工会拨缴收据,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28.5万元,该企业在计算2020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就上述业务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某居民企业,所得项目在会计上分开核算,2011年取得技术转让所得580万元,取得其他应纳税所得额600万元,则该企业2011年应纳所得税额为()万元
某日本企业(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2016年该机构在中国境内取得咨询收入500万元,在中国境内培训技术人员,取得日方支付的培训收入200万元,在香港取得与该分支机构无实际联系的所得80万元,2016年度该境内机构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收入总额为()万元
德国A企业(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在北京设立分支机构,2017年该机构在中国境内取得咨询收入500万元,在中国境内培训美资企业技术人员,取得美国支付的培训收入200万元,在中国取得与该分支机构无实际联系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80万元;在新加坡取得与该分支机构无实际联系的设计费70万元。A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为()万元
某企业2008年度境内生产经营亏损20万元,2009年主营业务收入98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680万元,转让专利技术取得收入500万元,成本248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30万元,从一境内居民企业分回投资收益50万元,国库劵转让收益25万元,境外投资企业亏损40万元。该企业2009年应纳所得税额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