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的外科病区有甲、乙、丙、丁、戊5位护士,她们负责病区1、2、3、4、5、6、7号7间病房的日常护理工作,每间病房只由一位护士来护理,每位护士至少护理一间病房。在多年的护理过程中,她们已经形成特定的护理习惯和经验。已知: (1)甲护理1、2号两间病房,不护理其他病房; (2)乙和丙都不护理6号病房; (3)如果丁护理6号病房,则乙护理3号病房; (4)如果丙护理4号病房,则乙护理6号病房; (5)戊只护理7号病房。 如果丁只护理一间病房,则得不出以下哪项:
甲、乙、丙、丁、戊共同设立某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分别以货币20万元和6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作价20万元出资,丁、戊分别以专利技术作价10万元和5万元出资。公司成立后,甲欲将其出资额转让给庚,丙表示同意,丁、戊自接到甲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没有答复。乙因以前曾与庚有过节,故坚决反对,主张自己购买,但其出价不如庚高。后甲将该出资转让给庚,并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乙不服,认为这是甲故意自己过不去,遂主张该转让行为无效。对甲的出资转让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甲向乙借款5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分别找到友人丙、丁、戊、己,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哪些构成保证?()
A 小区有 5 栋楼,甲、乙、丙、丁、戊,它们由南至北基本在一条直线上,并且:(1)乙与丁相邻并且在丁的北边;(2)戊和甲相邻;(3)丙在乙的北边。 根据以上线索,可以推断 5 栋楼由北至南的顺序可以是( )。
甲向乙借款5万,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分别找丙,丁,戊,己,下列不构成保证的是()。
某医院的外科病区有甲、乙、丙、丁、戊5位护士,她们负责病区1、2、3、4、5、6、7号7间病房的日常护理工作,每间病房只由一位护士来护理,每位护士至少护理一间病房。在多年的护理过程中,她们已经形成特定的护理习惯和经验。已知: (1)甲护理1、2号两间病房,不护理其他病房; (2)乙和丙都不护理6号病房; (3)如果丁护理6号病房,则乙护理3号病房; (4)如果丙护理4号病房,则乙护理6号病房; (5)戊只护理7号病房。 根据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哪项:
甲向乙借款5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分别找到友人丙、丁、戊、寅,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哪些构成保证?()
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人,丁、戊为有限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甲提议接收庚为新合伙人,乙、丙反对,丁、戊同意。合伙协议对新合伙人入伙的表决办法未作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一间超市被盗,警察锁定5名犯罪嫌疑人。面对警察,这5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说了如下一句话: 甲:“不是我偷的。” 乙:“甲说谎。” 丙:“我不知道。” 丁:“丙说谎。” 戊:“丙和丁都在说谎。” 请问:这五个人中有几个人说了谎话?()
甲、乙、丙、丁、戊5个学生参加高考,他们成绩之间的关系是:丙没有乙高,戊没有丁高,甲高于乙,而丁不如丙高。则成绩可能最高的是()。
张某为养牛专业户,因遇大雨牛棚倒塌,张某饲养的5头牛走散,分别被甲、乙、丙、丁、戊拾得。依照相关法律请回答下列问题。甲拾得牛一后等待失主前来认领,张某找到甲返还牛一时,甲为此花去草料费50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成立一个合伙企业,约定委托甲和乙负责执行合伙事务,那么下列说法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某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分为1000万股,每股1元人民币。甲、乙、丙三人分别持有300万股,丁、戊两人分别持有50万股。该公司运营中的债务应由( )。
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人,丁、 戊为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人甲提议接收庚为新合伙人,乙、丙反对,丁、戊同意。合 伙协议对新合伙人人伙的表决办法未作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 中,正确的是()。
甲、乙、丙、丁、戊分别住在同一个小区的1、2、3、4、5号房子内。现已知:①甲与乙不是邻居。②乙的房号比丁小。③丙住的房号数是双数。④甲的房号比戊大3号。
天成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其发起人是甲、乙、丙、丁、戊。公司设立方式为募集设立,由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设立。董事会成员为5人,甲、乙、丙、丁、戊同时也是公司董事会成员。
甲、乙、丙、丁、戊5人以发起方式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总股本l0 000万元。甲、乙.丙、丁分别以专利技术、原材料.固定资产评估作价出资;戊人以货币出资。则戊的出资额不低于()万元
某公司为员工免费提供菊花、绿茶、红茶、咖啡和大麦茶5中饮品。现有甲、乙、丙、丁、戊5位员工,他们每人都只喜欢其中的2中饮品,且每种饮品都只有2人喜欢。已知:(1)甲和乙喜欢菊花,且分别喜欢绿茶和红茶的一种。(2)丙和戊分别喜欢咖啡和大麦茶中的一种。根据上述信息,可以得出以下哪项()
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金王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分为1000万股,每股1元人民币。甲、乙、丙三人分别持有300万股,丁、戊两人分别持有50万股。该公司运营中的债务应由()
甲、乙、丙、丁、戊分别住在同一个小区的1、2、3、4、5号房子内。现已知:①甲与乙不是邻居;②乙的房号比丁小;③丙住的房号是双数;④甲的房号比戊大3号。根据上述条件,丁所住的房号是()。
万华有限公司共有5个股东,其中甲持股50%,乙持股20%,丙、丁、戊分别持有10%。后甲年事已高,打算颐养天年,欲转让其全部股权。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甲为出售一台挖掘机分别与乙、丙、丁、戊签订买卖合同,具体情形如下:2016年3月1日,甲胁迫乙订立合同,约定货到付款;4月1日,甲与丙签订合同,丙支付20%的货款;5月1日,甲与丁签订合同,丁支付全部货款;6月1日,甲与戊签订合同,甲将挖掘机交付给戊。上述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就履行顺序产生争议。关于履行顺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栋房子,各自份额均为25%。因发生分歧,甲与丙商定将其份额以100万元转让给丙,并通知了乙、丁。乙与戊约定将其份额以120万元转让给戊,但未通知甲、丙、丁。根据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