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李四与甲国人吉姆因合同关系发生纠纷,经甲国法院生效判决确定李四应当向吉姆支付价款。现欲在中国执行该判决,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中国公民王强和苏枚二人之间产生了著作权纠纷,根据中国法律,有以下哪几种解决方式()
中国人邓某定居美国,但其国籍仍是中国国籍,后来,邓某在加拿大开设公司。当邓某于1999年在法国旅游期间,通过电传与中国某公司订立了服装买卖合同,后发生争议,中国公司在国内起诉。而邓某抗辩认为,根据美国法的规定,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无效。那么,法院应适用()
班主任熊老师在翻看学生王强与朋友的书信时,发现王强对自己形象有调侃和不礼貌的描述,因此,要求王强放学以后不准回家,到办公室写检讨。熊老师的行为主要侵犯了学生的()。
美国籍人约翰1998年在我国北京市购住宅一套。2000年,约翰被其所在公司派驻日本。约翰将所购住宅转让给法国人巴姆。后因付款两人发生争议在我国法院涉诉。这起案件应适用的法律是()
甲国人希某在中国发现乙国人德某侵犯了其专利权,但德某认为该专利是依据了转让许可协议的,有关争议在中国某法院审理。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徐艳的父亲于2001年底去世,留有遗产8万元,徐艳因与其兄在继承问题上发生争执,故遗产一直未分割。2002年3月徐艳与王强登记结婚,同年8月徐艳取得其父遗产4万元。王强在婚前购买轿车一辆供家中使用。2004年因王强赌博且屡教不改,夫妻关系恶化,难以共同生活。2004年底徐艳向人民法院诉请离婚,王强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存在分歧。 就此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王强可否分割徐艳继承其父遗产4万元?
中国公民王强和苏瑞二人之间产生了著作权纠纷,根据中国法律,有以下哪几种解决方式?()
根据普通逻辑的()律,若“王强是党员”为假,则“王强不是党员”为真;根据普通逻辑的()律,若“王强是党员”为真,则“王强不是党员”为假。
王强是机修班班长,张经理打电话来问上周报修的两台机器的事情,说:“上星期报修的两台机器修好了吗?后天要投入使用了。”王强回答道:“别担心,我在他们报修后,第一时间就安排了人修理了。”张经理问道:“修好了吗?”王强:“我安排了班里维修水平最高的两个人,他们保证今天修好。”下列关于王强班长的说法,正确的是()
在《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中: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发生劳动争议,处理争议所依据的我国法规是()。
班主任熊老师在翻看学生王强与朋友的书信时,发现王强对自己形象有调侃和不礼貌的描述,因此,要求王强放学以后不准回家,到办公室写检讨,熊老师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
英国人吉姆在上海抢劫了北京人王某的巨额财产,我国法院受理该案件是基于()管辖权。
王强同学拍摄了一段AVI格式的视频,由于文件容量太大,不方便使用。在正常播放视频的前提下,要把文件容量变小,王强使用的最好办法是()。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民事诉讼案件,后发现自己对本案无管辖权,于是将该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海淀区人民法院则认为对该案有管辖权的应是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在此种情况下,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如何处理?
王强在公司中多半履行的是例外的、非程序性的控制,则王强在公司最有可能属于( )
某法院对某刑事案件有以下四种说法:①有证据表明孙刚没有作案;②作案者或者是孙刚,或者是王强,或者是李明;③也有证据表明王强没有作案;④视频监控显示,案发时李明在远离案发现场的一个足球赛的观众席上。
北京市海淀区与昌平区紧邻,二区之间发生边界争议,下列对于二区之间边界争议的处理的表述正确的是:()。
吴霞和王强结婚时,王强为了表达自己的爱,将以“吴霞”为用户名的10万元定期存折交到吴霞手中,并言明这是他送给吴霞的“爱情支票”。4年后,吴霞和王强离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吴霞与王强为“爱情支票”处理发生了争议。吴霞认为那是王强赠予她的,应属她的个人财产。而王强则说“爱情支票”是他的婚前财产,应归他所有。请问这10万元到底应该归谁?()
8、王强和他的团队成员产生了冲突,他决定退出,让那些人随心所欲。王强选择的冲突管理策略是:()
王强、李玉夫妇生有一子王健。王健娶妻章晖,育有一女王晓。 2011年4月,王健因祸丧生,章晖继续赡养体弱多病的公婆。 2014年王强病故。 经查,王强名下有房屋 1套婚后所购。
王强于2012年36周岁时为自己购买了一份保额为20万的10年期重大疾病保险,但在填写保单时把年龄错写成35岁,保险公司同意承保,之后王强一直按期缴纳保费。2015年,王强在一次体检中发现自己患了胃癌,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金赔偿,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客户王强想买一台Polo,前端在手机上验证通过,如果王强交保证金的话那么审核一定通过()
客户王强购买了业主李玲青园小区的两居室住宅,总价90万元,因家人反对,业主李玲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则王强可以以()方式追纠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