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代耕”是指一些不愿种地或者没能力种地的农民将土地委托给大户或专业合作社,由其代耕、代种。对农民而言,支付一定服务费用,保证自家土地不撂荒,还能增产增收;对代耕大户或合作社而言,收入主要靠代耕费及赚取农资差价等。在一些地区,农民“不想种又舍不得”,在打工和务农之间两头忙,两头不得利。而“土地代耕”一方面有利于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发展,解决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也为农业标准化、规范化经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创造条件。 根据这段文字,对“土地代耕”理解准确的是:
为鼓励进入城市工作的进程务工农民变成城镇居民,《“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维护进程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装让上述权益。关于这一提法,下列理解不正确的是()。
老张年老体弱,无力耕种承包的田地,只得让儿子小张耕种。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小张耕种父亲老张田地的收入应当()。
村干部可从农村知识青年、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中选拔。()
某村村民王某因暂时无力耕种,便将所承包土地交由同村张某代耕,双方约定不超过多长时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1928年毛泽东在《土地法》中指出:“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用下列三种方法分配之:(一)分配农民个别耕种;(二)分配农民共同耕种;(三)由苏维埃政府组织模范农场耕种。”这段论述提到了“工农武装割据”的()。
为鼓励进入城市工作的进程务工农民变成城镇居民,“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维护进程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装让上述权益。关于党的这一提法,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从输入地看,2008年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外出农民工约是在西部地区务工的:
农业大户贷款中对从事种植业(含林果业)的,必须拥有土地承包合同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可耕种的土地,可持续生产经营期限在()(含)以上,从事养殖业的,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可持续生产经营期限在()(含)以上。
1928年毛泽东在《井冈山土地法》中指出:“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用下列三种方法分配之:一分配农民个别耕种;二分配农民共同耕种;三由苏维埃政府组织模范农场耕种。”这一政策()。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强调,要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我国农村,农民通过联产承包责任制经营土地所获得的收益属于()
城市近郊的本地农民弃农经商致土地缺人耕种,这一类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一个条件,就是必须经村名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农民:耕种:土地
某村青壮劳力大多外出打工,村集体决定将本村所有的耕地承包给其他村的村民耕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三)阅读下面材料,回答129—133题。随着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增多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农村对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要求更加迫切。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12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三不得”主要是指()。
由于农民外出务工等原因,人为不耕种而使耕地荒的土地,调查为()
51 土地流转有助于调动农民务农投入的积极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近年来,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但我们似乎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并非完全正相关。规模经营主体或大户的劳动生产率相对较高是事实,但他们在耕种大面积土地时,很难像小户一样实现精耕细作,很可能出现土地产出率降低和经营亏损。因此,土地流转规模就不该是越大越好,而是要有个度。如果缺少
村民胡某承包了一块农民集体所有的耕地,订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未办理确权登记。胡某因常年在外,便与同村村民周某订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将地交周某耕种,未办理变更登记。关于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7年卷)()
对于因农村土地经营承包人常年在城市务工而无法耕种的土地,集体应收回,另行安排其他人耕种,以免撂荒。()
流动人口中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户籍地承包的土地,可以继续耕种,也可以依法流转。()
3、农民通过共享平台把无力耕种的土地承租给城市居民,由此获得一定的收益,属于农田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