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谷物规则》对散装谷物船的稳性要求包括()。①经自由液面修正GM不小于0.130m;②稳性衡准数不小于1;③谷物移动引起的船舶横倾角不大于12°和上甲板边缘入水角中较小者;④剩余动稳性值不小于0.1075m²rad;⑤稳性消失角不小于55°。
我国《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对下列()船舶既提出基本稳性衡准要求,又提出特殊衡准要求.
根据我国《法定规则》对国内航行海船稳性的要求,以下()船舶装载后经自由液面修正的GM值不小于0.30m。 ①油船;②木材甲板货船;③集装箱船;④滚装船;⑤固体散货船;⑥散装谷物船。
《SOLAS1974》对国际航行散粮船特殊稳性衡准指村标进行核算时规定:满载舱的谷物重心位置可取在谷物体积的几何中心处,则该体积中心为()。
按照我国《法定规则》规定,对非国际航行的散装谷物船,剩余静稳性面积值应()。
我国《法定规则》对国内航行散装谷物船稳性提出的谷物假定移动倾侧模型中规定:部分装载舱按谷面倾侧(),满载舱按谷面倾侧()来计算谷物移动倾侧体积矩。
《SOLAS1974》对国际航行散粮船特殊稳性衡准指村标进行核算时,规定:部分装载舱的谷物重心位置应取在谷物体积的几何中心处,则该体积中心为()。
仅从对三项指标要求值看,我国《法定规则》对国内航行的散装谷物船舶的稳性特殊要求比国际航行船舶的稳性要求()。
国际航行散粮船在进行特殊稳性衡准指标核算时,谷物横向移动倾侧体积矩可通过《散装谷物稳性报告书》中提供的图表得到.对满载舱而言,其查表引数为()。
我国《法定规则》规定,国内航行集装箱船在计算静倾角所使用的横风风压倾侧力矩时,取在计算稳性衡准数K时所确定值的(),且假定随船舶横倾而()。
我国《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既提出基本稳性衡准要求,又提出特殊衡准要求的船舶是()。 ①散粮船; ②集装箱船; ③杂货船; ④拖轮; ⑤油轮; ⑥冷藏船; ⑦矿石专用船。
IMO《谷物规则》对散装谷物船的稳性要求包括()。 ①经自由液面修正GM不小于0.30m; ②稳性衡准数不小于1; ③谷物移动引起的船舶横倾角不大于120和上甲板边缘入水角中较小者; ④剩余动稳性值不小于0.075m•rad; ⑤稳性消失角不小于550。
《法定规则》对国内航行散装谷物船的稳性要求中,当船舶缺乏谷物横向倾侧体积矩Mv资料时,则经平舱的满载舱倾侧总体积矩Mv′取为()。
我国现行《法定规则》对国际航行散粮船的特殊稳性衡准要求与IMO《谷物装运规则》相比()。
关于IMO《谷物装运规则》和我国《法定规则》对非国际航行散装谷物船特殊稳性衡准的要求,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按照我国《法定规则》规定,对非国际航行的散装谷物船,经自由液面修正后的初稳性高度均应不小于()m。
我国《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对下列()船舶既提出基本稳性衡准要求,又提出特殊衡准要求.①散粮船②集装箱船③杂箱船④拖轮⑤油轮⑥冷藏船⑦矿石专用船
按照我国《法定规则》规定,对非国际航行的散装谷物船,由于谷物移动引起的船舶横倾角应()。
我国现行的《法定规则》对国际航行散粮船特殊稳性衡准的要求与1974年《SOLAS》相比()。
照我国《法定规则》规定,对非国际航行的散装谷物船,经自由液面修正后的初稳性高度均应不小于()m。
IMO 《谷物装运规则》对散装谷物船的稳性要求包括 。①经自由液面修正GM不小于0.30m;②稳性衡准数不小于1;③谷物移动引起的船舶横倾角不大于12 ° 和上甲板边缘入水角中较小者;④剩余动稳性值不小于0.075m.rad;⑤稳性消失角不小于55 °
IMO《谷物规则》对散装谷物船的稳性要求包括()。①经自由液面修正GM不小于0.130m;②稳性衡准数不小于1;③谷物移动引起的船舶横倾角不大于12°和上甲板边缘入水角中较小者;④剩余动稳性值不小于0.1075m²rad;⑤稳性消失角不小于55°
根据我国《法定规则》对非国际航行海船稳性的要求,以下__船舶装载后经自由液面修正的GM值不小于0.30m。①油轮;②木材船;③集装箱船;④滚装船;⑤固体散货船;⑥散装谷物船()
IMO《谷物规则》对散装谷物船的稳性要求包括()。①经自由液面修正GM不小于0.30m;②稳性衡准数不小于1;③谷物移动引起的船舶横倾角不大于12<sup>0</sup>和上甲板边缘入水角中较小者;④剩余动稳性值不小于0.075m•rad;⑤稳性消失角不小于55<sup>0</sup>